保定市新市区法院非法审讯大法弟子 律师沉着辩护

【明慧网2006年2月18日】2006年2月17日,保定市新市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张荣杰、支占民、刘永旺、魏海武進行非法庭审。从上午9点30分到下午1点10分,四位大法弟子分别由两警察架着,被迫害最严重的是张荣杰,几乎没有力气说话,完全是由警察拖着地上的楼,大法弟子刘永旺由于双下肢麻木,不能正常行走被拖到四楼,三位男大法弟子的头发几乎都是灰白。整个过程中由保定市新市区检察院恶人张月龙作为公诉人,念的证词语无伦次,所举的证据与证词无推理关系,只是空喊着“合理”“合法”,却又拿不出真凭实据。

在最后的陈述过程中,律师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沉着而冷静,用大量事实说明恶党给大法弟子起诉的罪名不成立。例1:公诉人开始说到天津插播事件,开始说插播的内容是“法轮功真相”,但又反复的说插播的内容是《九评共产党》,那么法庭不在当庭播放插播内容,怎么说是反动言论呢?又有哪一级别的法定机关证明《九评共产党》是危害社会的?又有哪一机关有资格作出这样的鉴定?退一步讲《九评共产党》是有危害,那危害的客体是什么?“政党”,那危害到什么程度?如果没有法定的鉴定,就不存在危害的客体,有害的行为就不存在。再退一步讲,即使《九评共产党》危害到共产党,那是对一个政党的危害,与本案公诉人对被告人所指控的没有关系。

例2 :从当庭律师问及支占民:“你搞电视插播是个人行为还是有什么组织让你这么做?”回答说“是个人行为。”律师针对此事向法官陈述:既然是个人行为,那么就谈不上利用什么组织,对支占民的指控就不成立。最后律师依据法律有力的证词说明刘永旺与魏海武与插播事件无关。

大法弟子在陈述时,张荣杰使出最大的力气(听起来也是很微弱的声音):“法轮功在任何时候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修炼的最高宗旨就是真、善、忍”……(被恶人打断)。大法弟子支占民在法庭上几次都想为大法做辩护,都被恶党的法官蛮横的制止,在他自己做最后的陈述中说:“我的辩护词是:揭穿谎言,讲清真相”刚念了几句,被恶人打断。大法弟子刘永旺为自己做辩护时说:“通过法庭的当庭调查,张荣杰、支占民也说前两次插播与我无关,而我本人也没有参与,那么又有谁能证明我做过这种事,显然,是有人想害我,对大法弟子下黑手是有罪的……”(被恶人打断)

最后恶党审判长宣布:经过以上庭审,经合议庭合议,判决另行通知。

请见到消息的大法弟子,继续正念正行,不松懈、不消极,我们应积极的看到,邪恶是力不从心的,越来越多正义人士的站出来,相信随着正法的快速推進,邪恶必灭。

在这里请见到消息的大法弟子,在针对此事发正念时:解体迫害大法弟子张荣杰、支占民、刘永旺、魏海武的一切邪恶!近期无条件的释放大法弟子。让那些仍被邪恶势力利用、死不悔改者(尤其是国安特务)立遭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