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木兰县法轮大法弟子丁艳红被迫害离世

【明慧网2006年2月22日】黑龙江木兰县法轮大法弟子丁艳红,屡次遭受非法关押、劳教等迫害,2006年2月13日含冤离世。

丁艳红,女,37岁,1995年得法,得法前,身患肺结核、胸膜炎等多种疾病,身体很弱。修大法后各种疾病全都消失。

2000年12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写保证书,被送入木兰县木兰镇强制洗脑班迫害,被勒索罚款3000元钱,钱是在亲友家借的,说不进京就退回,至今未退回。

2001年6月,在通河县向世人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不明其真相之人举报,遭到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劳教一年。在通河县看守所关押遭到打骂,强制带36斤重的脚镣子19天。在万家劳教所遭受迫害期间,被强制灌食7个月之久,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放回家后身体一直处于病态。

2002年11月,中共恶党“十六”大前夕,恶警将其从家中再次绑架到看守所关押,在九天绝食抵制迫害时,被强制灌食。

2005年6月6日上午9点30分,木兰县国保科刘静波、副科长王志华等又到丁艳红家进行非法骚扰,强行拿走了师尊法像和大法书籍,又一次将丁艳红绑架到公安局。王志华和刘静波等在威逼恐吓后,不顾丁艳红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未办理任何手续便将其押送到木兰县第二看守所关押。丁绝食抗议,三天后,国保科干警王志华和刘静波通知家属接人,又不顾丁艳红家庭困苦,勒索家属300元钱后,才将身体虚弱的丁艳红放回。

由于木兰县610、公安局、派出所和社区街道恶党人员经常到家里骚扰、恐吓,使丁艳红身体和心理受到了伤害,身体越来越弱,于2006年2月13日含冤离开人世。

木兰县公安局国保科
办公室:0451─57086169
木兰县公安局国保科科长: 陈斌
木兰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吕志军,副科长王志华。吕志军的手机号:13604812651,办公室:0451-57085499
恶警陈斌,住宅电话:0451-57083262。

木兰县公安局前局长:王建华(现已调到民政局当局长),0451─57088007 住宅电话:0451─57082072  

木兰县公安局现任局长:李庆久
公安局政委: 张维柱,0451─57082258 住宅电话:0451─57080662     
公安局副政委:汪晓峰,0451─57088017 住宅电话:0451─57081182 
第二看守所,0451─5709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