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法轮功学员和一名维权人士2006年2月23日早上前往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前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同时递交一封信函给中国大使王春贵。在他们進行抗议时,警方抵达现场,在中使馆施压的情况下逮捕他们,并带往警察局,最后警方欲以警察法令第27条起诉他们“非法集会”(Illegal Assembly)。
2月24日,警方申请延长扣留他们72小时。2月26日下午,警方欲再延长扣留,但法轮功学员的代表律师认为警方没有充分理由延长扣留,最后法官命警方必须于2月27日决定是否要起诉,若不起诉就必须释放学员。警方于2月27日上午与检控官商议是否要起诉,最后决定以保释方式释放学员。
在这期间马来西亚国内外的法轮功学员都跟当地警方、政府和公众人士讲真相,讲述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及中共如何在海外渗透共产主义,同时希望马来西亚政府能做出正义的选择,勿协同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天理昭昭,法轮功被诬蔑和迫害的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希望世界各地政府都能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选择站在正义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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