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王淑佩的家人收到了狱方的一封特快专递信函,信中讲了王淑佩的病情:医院初步诊断:1、多发性子宫肌瘤,2、继发性贫血。2月7日晚王淑佩因流血过多,出现昏厥症状,医院及时给予输液、吸氧抢救,第二天转入新康监狱医院,给予输液、止血、抗炎治疗才得以控制。狱方讲了她们对王淑佩的所谓“关心”,企图推卸她们对王淑佩因受迫害导致病重而应承担的责任。不法人员想全部推到王淑佩及她的家人身上,在信中声称:王淑佩的病可能以前就有,只是在她2004年4月入监时,因她拒绝检查,没得出结论而已。还说:王淑佩病情加重,是她本人不配合治疗造成的。而且对王淑佩的家人提出的“如不放人,出现一切问题狱方必须负全部责任”的说法,狱方不予接受。
见此信后,王淑佩的家人无法容忍这种失去良知,对生命极不负责的态度,为此,更加担心王淑佩的处境和她的身体状况,立即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向狱方发了一封信函,明确指出她们这种无视生命安危是极不道德的行为,是无人性的。王淑佩的家人再一次要求狱方立即放人。随后连续不断的打电话讯问王淑佩的病情,不是领导不在,就是接电话的不知情况,一直回避。家人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3月8日家人只好又一次去了监狱,只见王淑佩脸色苍白无力,瘦的皮包骨头,生活不能自理。她告诉家人因大小便时下身下坠疼痛难忍,为了减少一些痛苦,只好尽量减少大小便的次数,所以不敢吃饭、喝水,身体非常虚弱,谈话只进行了二十分钟左右,她就坚持不住了,只得被人扶回监室。
第二天,王淑佩的家人向狱政科的负责人提出,要把王淑佩接回家照顾,她们却回答:这个谁说了也不算,必须配合做病理检查后,如果诊断为恶性的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否则不能办理。家人提出:“保外就医”就是对真正的犯人也是合法的,而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炼法轮功无罪。此话马上被对方打断,并扬言再提此类的话,就终止谈话,只许谈如何配合治疗的话。家人又提出王淑佩入监后,遭受七天不让吃饭,十天不让睡觉的迫害。监狱人员一口否认,并声称她们是文明单位,是严格按照法律文明执法的,按照规定,对刚入监的前三个月属于一级严管期(强制迫害)以后各几个月升一次级。看一看这些监狱管理人员前后的谈话,是严格执法吗?完全是违法违宪,践踏人权。
46岁的王淑佩2004年2月底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招远市洗脑班迫害,后被投入招远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判刑6年。为抵制迫害,她曾绝食20多天。在她身体十分虚弱的情况下,本地610恶警两次强行将她送监狱,但均被拒收。2004年4月中旬,610恶警再次将她劫持入了山东省女子监狱。王淑佩被非法关押近两年了,还一直列在一级严管中。严重的精神迫害才导致了她目前的状态,这怎么能说不是狱方的责任呢?
天赋人权,人命关天,再次希望世上善良的人们继续关注王淑佩的身体状况,给予帮助。
山东省女子监狱八监区 (王淑佩在此被关押迫害)
电话: 0531─88928058 0531─88928078
狱政科电话:0531─88928029 0531 8892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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