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法学员于慧芬被辽宁劳教所迫害后死亡

【明慧网2006年3月29日】吉林省大法学员于慧芬,第二次去北京上访说明真相后,非法押往辽宁省阜新市劳动教养院迫害,由家人交钱保出,旧病复发后死亡。

于慧芬,女,51岁,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人,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多年的疾病见好了。2000年2月份去北京上访说明真相,被非法押回当地关押1个多月,遭到恶党在当地的警察在精神和身体上进行摧残。出来后二次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押往辽宁省阜新市劳动教养院强制洗脑迫害几个月,后被家人交钱保释出来。由于中共恶党人员长期对其身体和精神的迫害,使她的身体旧病复发,于2006年3月13日含冤而逝。

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镇长韩龙山、派出所所长刘长青紧跟江氏集团打压和迫害大法弟子。2000 年正月,当地十几名大法弟子被强行绑架到镇政府会议室,被逼迫写保证书,交押保证金。不交保证金的大法弟子被无理扣押。四五天后合隆镇里的十几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到合隆镇街道,被逼强行写保证。其中有几名大法弟子拒绝写。午饭后,刘长青借着酒劲,唆使几名恶警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不但拳打脚踢女大法弟子,还用重物打击60多岁的大法弟子徐廷印的头部,致使徐廷印当时昏倒在地。下午,他们将几名从农村绑架来的拒绝写保证的大法弟子一顿毒打,其中有一名从红星村来的大法弟子姜殿武被毒打后,脸肿得都脱了像,眼睛也睁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