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按照宪法规定的公民上访权为法轮功遭遇的不平上访,在天安门、前门派出所等关押我的地方被恶警用警棒多次打倒在地(主要击打头部),警棒据说都包了铜皮。
2001年9月又遭恶警以莫须有的罪名绑架,关押在郴州永兴县看守所100多天。恶警要我下跪,我不配合;要我举报他人,我不说。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直到口鼻流血。
一次,狱中犯人无聊,要我叫师父的名字,我说我们老师是来度人的,做弟子的不能随便讲老师的法名。另一犯人说:“用钳子把他脚趾头夹碎,看他说不说?”他们真的用力夹我右脚的一个个脚趾头,痛的我无法形容,见我不屈服,又使出新的毒招,不许我大便约一个礼拜。
2002年4月因张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又被郴州市公安非法绑架,关押在郴州第二看守所100多天,遭受毒打、强迫灌食、电棍、长期的饮食控制等折磨,后来非法被判劳教一年。
送到新开铺劳教所三个月后我的身体出现严重的状况:全身瘫痪,呼吸短促,经医院检查是长时间营养不良加上迫害造成体内严重缺钾。这样的身体还遭受毒打、灌食、电棍等刑罚。
2003年元月初二,一大队的一名功友因为不配合邪恶而被穿上“约束衣”关進禁闭室,我要求狱警放人,它们不理会;我绝食表示抗议,它们强行给我灌食,灌的人快要憋死了,我恳求师父帮助,马上我全身抽筋,心跳加快,呼吸困难,两眼翻白,狱医马上停止灌食,说:此人身体太弱,不能灌食。
在劳教所由四人夹控我,不准学法、炼功。我要求炼功恢复身体,遭到拒绝后我就在生产车间炼并喊“法轮大法好”。恶警脱光我的衣服关進禁闭室,这里阴暗潮湿,空气稀薄,终日无光,狱警临走时叮嘱“夹控”:如果有大的病变立即报告。9天后才把我放出来。
所有被新开铺劳教所关押过的人提起这里的伙食都不寒而栗,夏天吃冬瓜,一吃就是半年;冬天吃白菜,一吃也是半年。从不更换,所有的菜用水煮熟放上油盐即可,根本上谈不上“营养”二字,很多人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500多个日日夜夜就这样熬过来的,出来时明白真相的警察对我说:“以后做你们的事一定要小心,要注意安全!”
回家后,亲朋好友,领导同事都担心我的身体,误解我是炼功炼的,我向他们一一讲述我受迫害的经历,并说只有大法才能挽救我。经过学法、炼功、修心性,我的身体很快恢复,让人们再一次看到大法的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