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人员匆匆“宣判”完后,把四名大法弟子带回看守所。这是车队中的两辆车。 |
在保定市新市区法院对面电线杆上贴着的传单。 | 保定市新市区法院门前。 |
2006年2月17日,保定新市区检察院以借用电视插播,对大法弟子张荣杰、支占民、刘永旺、魏海武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進行非法起诉。保定新市区法院公开非法审理。
在法庭最后辩论中,辩护律师站在公正的立场上,驳斥了公诉人给四名被告起诉的罪名不成立。
例1:指控书中称被告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但法庭调查时,律师问支占民,“你搞电视插播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什么组织名义?”回答说:“个人名义。”律师向法官陈述:“既然是个人名义,被指控利用什么组织是不成立的”。
例2:指控书中说《九评共产党》是反动宣传品,是什么部门下的结论?是什么部门定性的?反动到什么程度?应当有法定机关的鉴定。再者,犯罪的构成要素之一是犯罪的客体,如果有法定机关的鉴定,他所侵害的也只是某个政党的利益,其客体是某个政党,但指控书中说:“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是否合适,请合议庭考虑,如果没有法定机关的鉴定,就不存在危害的“客体”,也就不能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依据法律,四位大法弟子是无罪的。
公诉人在律师的无罪辩护下无言以对。
在此后的近三个月中,四位大法弟子的家属一直要求无罪释放,不法人员要么推脱,要么蛮横的找理由把大法弟子的家属拒之门外。5月9日突然通知大法弟子的家属在5月11日,進行“公开宣判”。
5月11日上午8点40分,到法院门口时,法院门口两侧已经站满了警察,中间的伸缩门只留下一人能進去,并且入口处里面已经有大量的警察、国安特务、法院人员、610等几十人。大法弟子的家属要求進去,他们其中一人说:家属只能進去一人。当被问这是谁的规定?拿出相关文件,为什么说是公开宣判,却不让進去?他们说是法院规定,又说地方小,人多占不下等進行推辞。
当支占民的七十多岁的父母要求進去时,经过再三要求,才勉强让他们進去,经过一番检查,最后把两位老人挡在宣判现场外面,直到宣判结束也没让两位老人见儿子一面。魏海武的家属進去后,他们用监测器从上到下检查完,甚至让解开上衣扣子及脱掉鞋,故意拖延时间,等检查完后,让進去时却看到大法弟子被警察架着出来,当家属想跟自己的亲人说句话时,却被两个恶警推搡开,其他的家属也只是一人進去,并且都没听到全部过程。
整个过程共计不到二十分钟。整个非法宣判过程只有邪恶的审判长恶声宣读宣判结果。大法弟子张荣杰在非法宣判过程中高声喊“法轮大法好”。宣判结束到被架入车中的时候,四位大法弟子大声喊“法轮大法好!还大法清白”直到警车开走时,透过玻璃可看到他们都在高喊。
整个过程都是不法人员事先预谋好的,并且都是走形式。从邪恶的紧张程度来看,可看出它们对“真善忍”的恐惧,怕自己的丑恶嘴脸暴露出来,它们不敢把自己做的事堂堂正正拿到太阳底下曝光。它们一方面标榜“依法治国”,另一方面却对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从来不讲法律,并且在没有任何违法证据的情况下扣上莫须有的罪名,对大法弟子判重刑。从中可看出共产恶党所宣传与标榜的都是虚假的谎言,目的都是为了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