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孙莉于2005年9月6日在家中被裕华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因家中被警方搜出《九评》和法轮功真相资料,2006年3月初被裕华区法院秘密非法判5年半徒刑。
孙莉认为自己无罪,上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同时绝食抗议,海内外正义人士和家人也多方呼吁要求释放。迫于压力,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只好将孙莉案件所有资料打回裕华区法院重审,在2006年5月12日上午,在裕华区法院重新开庭,结果是维持原判。
据内部消息,孙莉被判刑5年半是河北省高级法院根据“610”的指示内定的。当局迫于舆论压力,第二次开庭想骗得“公开、公正”的美名,允许家人旁听,允许辩护,法官也一改以往对法轮功学员的凶巴巴、恶狠狠的态度,煞有介事的允许家人出庭辩护允许当事人当庭陈诉。
但在中国大陆,邪恶中共调教的法官不是依据法律判案,而是依据恶党领导的意图,法轮功案件就是依据盖世太保恶党610的指示胡乱枉判。
孙莉因为是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甚至请不到律师,没有律师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北京高智晟律师因为代法轮功学员黄伟立案未果,向中共高层官员写公开信反映对法轮功学员血腥折磨、残酷迫害的事实,恶党中共当局非但不检讨自己、收敛恶行,反而恼羞成怒,用卑鄙手段关闭高智晟律师的事务所,并对高律师一家人用流氓手段长期贴身跟踪。
家人由于请不到律师,孙莉丈夫潘培大出庭为妻子做了无罪辩护。他认为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更没有罪;孙莉修炼法轮功后,多年的疾病不见了,精神状态也好了,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孙莉印制传单、小册子,刻录光盘,甚至是帮助存放电视插播器件等等,都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范畴,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谈不上犯罪,而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一切与宪法相矛盾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无效。
孙莉本人当庭陈述,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无罪;讲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真相,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同修,没有危害社会,也没有危害任何人,强烈要求无罪释放。但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仍然继续维持对孙莉的非法判刑。
在此正告参与给孙莉判刑的不法人员:江泽民和中共恶党互相利用,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学员,其手段残忍、没有人性,竟然活体摘取大法学员器官卖钱并毁尸灭迹,邪恶程度令人神共愤,在全世界已经人所周知。再用什么所谓的法律手段掩盖也是徒劳。信仰、言论自由乃天赋人权,不容侵犯,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体系都是受到当局保护的,也只有邪恶中共反人性、反宇宙才会与人类为敌,但终究逃脱不了正义和天理的严惩。天灭中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随着中共对善良同胞的无度猖獗很快会成为现实。目前已经有1000多万民众公开声明脱离中共,三退人数每天都在增加。不要拿工作和谋生当借口。守住自己的良知吧,作恶终究会被清算!纳粹时期参与屠杀的士兵和护士,二战后都被押上国际法庭受到应有的惩罚。
佛法慈悲和威严同在,给每一个生命等同的机会,正告那些法官、警察、610官员赶快猛醒,立即停止参与迫害善良,立功赎罪,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条光明之路!不要稀里糊涂的成了邪恶中共的陪葬!
孙莉母亲高蕴玮住址:石家庄槐北路农研所宿舍4-1-101
电话:0311-85064166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孙莉目前在此关押,正在绝食抗议迫害)
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王书庭:87755213,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刑二厅吕厅长(孙莉案件二审法官)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友谊北大街 0311-85187214
(以下所列不一定是本案责任人)
举报电话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执行热线电话0311-85187173、85187121(方便当事人对有关执行问题的及时咨询、投诉、举报)
院长:李老铁
副院长马贵玲、张朱贵、王越飞、刘士军、石迎春、王亚平
纪检组长张卫平
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晓旗
信访办张贵军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审员 张玉坤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封双勤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何东华、李卫
研究室
立案庭
政治部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
审判监督厅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地址:体育南大街 0311-86571006
(法院地址在裕华区政府院内,体育南大街和二环路交口附近;法院执行厅在体育南大街,核四院南侧)
执行厅:张福建(孙莉案件一审法官),电话:0311-85913451
邓震宏厅长(孙莉案件二审审判长)电话:0311-85913451
王新英、陈武兴、王娜(孙莉案件二审法官)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地址:体育南大街 0311-85898080
张华(孙莉案件二审公诉)0311-85898126;
办公室:0311-85898080;
控申科:0311-85822000;
起诉科:0311-85898126;
批捕科:0311-85898126;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民族路 值班室:8789945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裕华西路 总机:83031192,
邮政编码:050051
单位电话:(0311)83031192. 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311-83031059
院长,李玉成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二级大法官
河北省检察院,地址:裕华西路405号,总机:83031704
法纪处:0311-83022417,
河北省委办公厅 8790800
河北省人大信访办87906453
河北省政法委电话:031-87907706,87907206
信访处85186157
省610办公室 87906057
河北省法律援助热线:0311-12348
石家庄市市长公开电话:0311-12345
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 86045798
石家庄市政府西院 87851820
石家庄市委西院86686321
石家庄市检察院行风热线电话:87899456、87023917
石家庄市法院监督、举报电话:87757514、85187165、85187170
石家庄市法院执行局举报电话:5187066、5187218
市委政法委 86686357 86033778
市610办公室 86686701、86686702
市司法局(白) 8778254、(夜)87788811-601
河北省司法厅,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邮编:050081
值班:83034813 ,办公室 83034886
信访处:88607541,88607530
传真:83032809、83033074、83031395(夜间自动接收)
河北省610办公室(现名河北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主任:张国均,电话:办,0311-7906310;宅,0311-7906898;老家楼房电话:0311-4595368
副主任:冀廷宇,办:7908895,宅:7906889;
副主任:王永志,办:7908681,宅:7906766;13931110731
助巡:丁绣峰,办:7906533,宅:7900918;
秘书处长:王树民,办:7906057,宅:7909866;副处长:王秀英,办:7906535 ,宅:3022650;
秘书处:7908610。
石家庄市610办公室(青园街56号),主任梁建斌:6686716;副主任吕军英:6686706、韩新民:6686708
值班室:6686701;
秘书处:曹永军:6686709、杜静波:6686712;
综合处:王存:6686718、李东居:6686711;
督办处:王普:6686715、远丽昕:6686703。
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建通路2号
副局长李军(该局主谋迫害法轮功者):(办)0311-86122610,(宅)0311-83659948;BP:0311-96777-2678。
局长李新乐:(办)0311-86129181,(宅)0311-87058268;
政保大队(现名为“国保大队”):86028649、86127814,政保大队长韩登峰、张建生:0311-8612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