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在2001年1月-10月间被非法关押在荷花坑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有,河北省迁西县大法学员刘喜文、梁宽,唐山市大法学员孟凡权、周相彬、黄宝田、董金波、杨二海,胜利油田职工曹楠,秦皇岛市黄贺江、赵焕珍、张家林,张家口市武照岭,等等。
主要恶警名单:6大队“严管班”副大队长王玉林、王瑛,4大队副大队长张晓峰,绰号“野狼”,中队长:王益寿,绰号“野兽”。
河北省迁西县2001年期间在唐山市开平女子劳教所遭迫害的女大法弟子有,陈红丽、迁西县兴城镇四村,马丽华、电力局退休职工,孙丽艳、迁西县党校教师,关美荣、迁西县党校教师。
劳教所主要酷刑:
1. 坐班
强制早6.00─晚6.00一动不动正坐在宽10公分、高20公分的光木凳上,直至晕倒,坐班期间不许吃喝拉撒睡,不许挪动,早中晚饭各10分钟和上下午各一次的上厕所5分钟。坐班期间不许换内外衣及使用卫生纸。使人浑身长满虱子却一动不让动,否则挨打。大法弟子曹楠屁股坐破鲜血直流当场晕倒。
2. 奴役
强制超时间、超体力的干活。如卸火车,平均每人一节70-80吨一昼夜完成,否则挨打。收入归劳教所。无重活时包豆子、包袜子、一次性筷子等,均有超大的定量。
3. 饥饿
曾有一时期无活时,一日三餐每餐一个2两馒头,无菜。
4. 刑求
对坚定的大法弟子长时间罚、站、蹲、定,电棍电、捆墩、钉牙签、棍打、杀绳、关小号、野蛮灌食、注射不明药物。大法弟子武照岭2001年1月被注射不明药物,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处于昏傻中,长期靠两个刑事犯在两旁架着坐班,后好转,到期被非法加期3个月。
5. 洗脑
强制长时间放看诋毁大法的录音、录像,稍一置疑即遭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