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宗教自由报告》指中共严重侵犯宗教自由

【明慧网2006年5月4日】美国国务院周三发表2006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报告再次将中国定为“特别关注国”,指中共极其严重的有系统的侵犯宗教自由,法轮功仍遭到大规模的残酷镇压。

据自由亚洲电台5月3日报导,国务院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审查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1个国家的宗教自由状况,报告指出,中共政权在尊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方面的表现仍然很差。

报告说,“中共政权仍继续系统的践踏宗教信仰自由。未经登记注册的宗教团体继续受到官方不同程度的干涉与骚扰。一些未注册的宗教团体的成员受到各种限制,包括恐吓、骚扰和拘押。”

报告指出,中共政权自1999年开始禁止法轮功以来,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劳改营或精神病院进行再教育。

报告说,“法轮功学员称大约有1000到2000法轮功学员因为警察暴力而丧生,因为中共司法缺乏透明度,遭到监禁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及他们的遭遇到底怎样很难得到确认。不过,从外交人士、国际人权组织和活动人士及香港的人权活动人士提供的大量证据来看,法轮功仍遭到大规模的残酷镇压。”

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成员理查德·兰博士在“宗教自由报告”新闻发布会上说,自1999年以来,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一直将中国定为“特别关注国”,因为中共极其严重的侵犯宗教自由。

“2005年8月,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史无前例的对中国进行了两个星期的访问,我们和中共的高层领导就中国宗教自由状况进行了磋商。我们的考察发现,中共政权在尊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方面的表现仍然很差,因此我们建议国务院继续把中国列为今年的“特别关注国”的名单之中。”

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成员理查德·兰博士说,“著名宗教领袖及信徒,继续因为宗教信仰而遭到关押和逮捕,他们遭受酷刑和虐待,被判处徒刑或劳教。地下基督教团体、藏族佛教徒以及被政府视为“邪教”的团体的成员受到政府更加严密的监视。”

在一些地方,据“地下”宗教领袖报告,有关方面向他们施加压力,要他们向政府机关登记,或成为得到政府批准的宗教组织的附属机构并接受其监管。在一些地区,治安官员采用威胁、拆毁未登记房产、敲诈、审讯和拘押手段---有时甚至动用殴打和酷刑---骚扰未登记的宗教团体的领袖及信徒。”

报告希望美国促请中共停止对宗教和精神团体进行镇压的侵权行为,释放所有宗教异见人士,特别提出要中共政权停止利用过滤器对关于宗教自由、人权的网站及电子邮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