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9年3月在北京得法,1999年7月19日因上访被抓,关在北京石景山体育馆一天,直到晚上11点,无吃无喝的,连上厕所都困难,后又送到丰台乡政府登记,再送到海淀区大钟寺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二天三晚,被女儿单位接回。
2000年6月我上天安门证实法,被抓后关在北京市密云拘留所一个星期,在湘潭驻京办事处关了五天,后押回湘潭关到金塘湾拘留所,恶警以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非法拘留我15天。
我回校后,他们马上办学习班10天,让我住在留学生楼(每晚交100元,后减半交50,扣了600多元)。当时有公安局的人,有学校保卫科的,还有有各单位派来的,白天四个人搞所谓帮教,轮着来,实为搞逼供。2000年时我在北京,学校有7个老师上访认为是我指使,逼我交待,晚上一人看守,强迫我写“五不”,要不就判劳教。
2000年11月因我散发真相传单,湘潭大学保卫处肖继光领湘潭市文化保卫科袁月霞、曹建重到我家里抄家,没抄着,就问我真相资料到那去了,我说散出去了。他们就把我非法关到看守所、拘留所,一关就是几个月。
2001年农历年前夕,恶人发疯般到大法学员家里抓人,两个房间关押30多人,害得我们过年有家不能归。
2001年1月12日我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肖继光一边开着车,一边大骂,到劳教所,先登记,要我签字,我拒绝签字。后来一体检血压高达200/160,我没進劳教所。回校后,610继续对我迫害,每月只发给生活费200元。610的人说,上面规定的,法轮功劳教期不发工资。共克扣我工资2万多,还要我儿子不上班,专门看着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目地是控制,间接监控我的行动。
2002年10月我要回老家,610要我的儿子不上班同行,到一个地方还要打电话给他,跟当年限制“地、富、反、坏、右”份子一样,日不出户,夜不出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