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李萍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6年5月7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新立矿有位大法弟子名叫李萍,今年48岁,自从97年修炼大法以来,困扰她多年的低血压,神经衰弱等病都不翼而飞,一身轻快,学炼法轮功以后才体会到了人没病是一身轻的滋味,那真是身心愉悦。

99年7.20以后,国家将“法轮功”定为“×教”之后,她和许多人一样,她也大惑不解,这么好的功法,不但祛病健身,而且使人道德回升,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因为炼“法轮功”大家都是公开的,怎么能和“×教”扯到一起呢?肯定是弄错了,于是她逢人便讲“法轮功”给人带来的好处。

2001年4月5日,她正在做午饭,新立矿派出所所长马振生,带着任长虹等20多个恶警,搜走了她所有的大法书籍和资料,并强行把她带到了派出所,连她不修炼的丈夫也给戴上了手铐,一起带走,手铐一戴就是两天一夜,让她写不上北京的保证,对她非打即骂,最后看她坚持不写上北京的“保证”,就将她送到双鸭山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后,又把她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改队非法判刑一年……

在佳木斯市劳改队里,李萍和许多大法弟子都受到严重的迫害。当恶警让学员们干活,学员们说我们不是犯人不干时,恶警便对学员们毒打谩骂,或者让学员们坐小凳子,看诽谤录像,一坐就是一天,一动不许动在肉体和精神上折磨大法弟子。

在这里作为恶警的帮凶毒打大法弟子的女犯人有:于双婷、杨显第、贺亚芹、王娜等。

女恶警李永波和刘亚东,因李萍不做操,不写他们布置的所谓“作业”,对她的毒打更加狠毒,一直到今天,身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痛。

又只因为李萍不配合所谓的转化,并讲真相,恶警就给她戴上手铐,成“大”字形铐在床上,一铐就是25天,大小便也不让下来,到了晚上,手铐子还要往紧铐,手腕都被铐子勒破。在这25天里,李萍绝食抗议恶警的不法行为和非人待遇,恶警恶狠狠的给她插鼻饲,灌不明药物及盐水混合物,在恶警的暴力下,她的口腔被插管全部捅破,嘴里全是血。

李萍和几位大法学员将诬蔑大法的标语扯掉,被恶警加了一个月的刑期,并且被扣100元钱,连她女儿看她时捎来的100元钱买日用品的钱,也被门卫恶警截留至今不还。

2002年5月13日,新立派出所得知李萍到期时,在明知道李萍家里生活困难的情况下,还是向她家勒索了300元钱,将她接出送回家。

2002年11月1日,双鸭山市钢联派出所李明亮领一名恶警来到李萍家,没有搜到任何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将她带到了派出所打骂了一天后,让她回家。3日,又将她叫到派出所,让她将房子卖掉,不许她在他们管辖区域居住,被李萍拒绝后,又将她送到了双鸭山市看守所。女儿来到此派出所询问原因,所长程某答复说:“怕她上北京闹事,你把房子卖了,十六大开完就放她回家。”为了让母亲回家,李萍的女儿将房子卖掉,可恶警没有将人放回,反而将李萍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判刑两年。

在看守所里,当时关了40多位大法弟子,大家绝食抗议恶警的非法要求(摁手印,签字),恶警给她们灌凉水,一天灌2次,直到李萍身体虚弱,他们怕她死在这里面负责任,又在2002年12月28日将她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

到了那里7、8天后,要强制转化,李萍坚决不配合她们,恶警大队长张小丹(女)狠命的掰她胳膊,给她铐上大背铐,然后吊在床上,对她又打又踢、又扇脸,折磨的她身体极度虚弱。

过年前两天,又强迫她写“五书”,李萍不写,恶警又给她铐上大背铐。最后恶警无奈,让别人写了份“五书”交了上去,蒙混上面检查。

过年后,因强迫大法弟子劳动被抵制后,女恶警们刘亚东、王秀莱、高洁、于永斌、李永波经常毒打她们,大家绝食抗议。在她们身体极度虚弱的前提下,又将她们四位大法学员带到楼上,恶警所长任世才(音),指示刘亚东毒打李萍和另外三位大法学员。不劳动加期,不转化加期,发现传经文加期,结果本应在2004年11月3日到期的李萍又被加了一个多月的刑期,于2004年12月份才被放回家,恶警隐瞒加期的事实,释放证上还是2004年11月3日的日期。

2005年4月19日李萍在新立矿小学校旁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新立派出所所长吕峰带领恶警任长虹等人又将她抓到派出所,从她兜里搜出一张护身符卡片。因为李萍揭露他们的不法行为,恶警任长虹恼羞成怒,气急败坏的将她两只手分开铐起来,一面铐在床上,一面铐在凳子上,狠狠的往两边拉。然后,又将她送到双鸭山秃顶山拘留所。到了那里李萍绝食抗议10天,恶警们看她生命垂危,害怕承担责任,在勒索家人100元后打电话让家人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