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事例选登

【明慧网2006年6月21日】共产邪党从来都是为所欲为,谁也不敢哼一声的。可是它万万没想到,它这次要迫害的是修佛的人,那是注定失败的。现在国际社会已经成立了“迫害法轮功真相调查委员会”,将共产党的罪恶公布于天下。古代更有预言说到,老天会发一场大瘟疫来收很多人,收的是什么人?现在看来,就是那些对法轮功犯了罪的人,其中包括呆在它们组织中替它们壮胆的党员、团员、少先队员。所以大家赶快看解体共产党的奇书《九评共产党》,退出共产党这个邪恶组织,以免祸及自身。

共产党的马前卒、急先锋,其实早已陆续遭报,因为数量太多,现只收录法院系统中比较典型的死亡事例:

1. 全国第一例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于1999年11月12日在海口开庭,陈援朝担任审判长,非法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2至12年不等徒刑,之后陈援朝得到中央政法委罗干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赏识。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记集体二等功,陈援朝被记个人二等功。两年以后,陈援朝的肺检测出有“阴影”,2002年3月18日,CT检查确诊为肺癌。在52岁的陈援朝已经不能动弹之际,罗干指示要大力宣扬他审理了全国首例涉“法轮功”案件的“先进”事迹。2003年9月2日陈援朝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带着中共的“先进”称号到地狱去了。陈援朝“先进事迹”在电视上播出后,正在审理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请病假,有的提出调动工作,这些消息反馈到了电视台,当局决定立即停播陈援朝“先进事迹”,以免引起反效果。

2. 甘肃永昌县法院院长石多英,男,48岁,曾将十多位大法弟子判刑送入监狱,2004年9月3日在兰州出差时被摩托车撞死。

3.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陶立君,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并多次说过仇恨、侮辱法轮大法的话。2004年4月28日早,在自家五楼窗台擦玻璃时,从窗台坠下身亡。

4.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法院院长吴绍良(男,54岁),2001年8月,秘密将法轮功学员张华萍、胡国红、杨新宇分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9月初从朝阳乘轿车返回北票的途中与北票市粮食局的车相撞,吴当场被撞死。

5.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原全生因迫害法轮功于2002年9月间死于肝癌(后又转骨癌)。消息说他得病突然:2002年6月间,午休打扑克,突然感到肚子疼得很厉害,以为是阑尾炎。给他爱人挂电话,去医院检查是肝癌,后又转为骨癌。后期遭了不少罪,疼痛难忍,于9月份死亡。从发病到死亡仅二个多月的时间,年仅40多岁,同事们都感到很奇怪。原全生一直负责处理法轮功案件,最长刑期有判15年、12年等刑期不等。

6. 郸城大法弟子杨志于2003年11月在鹿邑被非法抓捕。在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经鹿邑县法院当时院长荣世杰非法批准,关押近两年。杨志现已被非法判刑11年,于2005年6月8日被送外地劳教所。杨志不服判决,向高级法院上诉。然而法院院长荣世杰听江氏邪恶谎言不分善恶,仍然维持原判。

荣世杰于2005年7月31日遭恶报,猝死,死时50多岁。当时是在别人家赌博,猝死在赌桌上。人们把他送到法院,从法院又送往医院,对外声称是在上班期间死的。

7. 河南南阳社旗县法院副院长常青在任期间,大法弟子孙玉波、老安分别被非法判刑两年、两年半。常青后被调到新野县法院任副院长,在2004年11月间回社旗县,打了一晚上麻将,当天回新野县法院上班,没走多远,就出车祸身亡,死时50岁。

8. 在2003年四月中旬湖南郴州安仁县非法抓捕大法弟子16人。其中五人被判重刑,最长达九年,其余的被迫害数月后罚巨款释放,最多金额达二万元。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安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蔡银平,于2005年8月8日暴病身亡,死在郴州某宾馆。安仁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立丰,于2005年8月15日夜遭车祸身亡,时年42岁。

9. 张辉,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46岁,农安籍人。在非法审判长春2002年3月5日电视插播事件中,任审判长,非法审判电视插播英雄刘成军。今年3月2日张辉突发脑溢血死亡。

10. 北京顺义区法院审判长杨颖,女,50岁左右,追随江氏邪恶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2001年后,曾先后将多名大法弟子判以重刑,其中经她非法判定大法学员最低刑期7年,最高达12年。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对善良无辜大法弟子的迫害最终使她尝到了恶果,不久她便被查出患有乳腺癌,现已全身瘫痪在家,饱受病痛折磨。

11. 广东省广宁县法院院长陆淦成,被江氏邪恶集团层层组织操控下,兼职监视法轮功学员。他到给他分配的几个镇收缴法轮功书籍,收一本烧一本。陆淦成生鼻咽癌,于今年(2005)八月恶报身亡。陆淦成毁天书,罪不可赦。两年的癌症折磨,痛苦的离开人世。

善恶有报乃天理,追随江魔头干坏事、迫害法轮功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正告那些至今还执迷不悟、助纣为虐的人,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做江魔头的殉葬品。奉劝恶警、恶人们回头是岸,也许生命还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