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河南、山东、内蒙古迫害大法者遭恶报事例

【明慧网2006年7月21日】

1.摘、捡大法弟子发的资料和条幅 遭恶报

季国敏,男,辽宁瓦房店市、松树沙屯治保。平时摘、捡大法弟子发的资料和条幅,大法弟子给他讲真相不听不信,还口出恶言。

6月21日晚,在别人家喝完酒骑摩托车往家走时,撞在路边的小土堆上。第二天早晨被人救起,送瓦房店医院救治,至今还在昏迷当中,不省人事。

善恶有报是天理,劝那些还有良知的世人,不要与共党恶魔共舞,破坏佛法是要招报应的,生命是可贵的,不要以命试法,到时悔之晚也。

2.河南南召县云阳镇恶报事例

(1)。云阳镇校委会副主任赵书芳于2005年5月8日帮恶警拦截抓捕法轮功学员,两天遭恶报,血管突然崩裂大出血昏死,被人及时送医院抢救。住院几个月,花去几万元,现在还没治好。

(2)。云阳镇东花园小学教师李世发2005年4月份举报法轮功学员,在2006年20号左右在平房摔到,腰疼坐卧不宁。医院诊断脊椎骨折,须要固定床上两个月。

3.毁掉大法书籍 遭恶报

2005年间,辽宁省新宾县大和睦村村民冯国斌因受恶党迫害法轮功谎言的影响而仇恨大法,毁掉大法书籍。而冯国斌又同其妻子和儿子,逼迫修大法的儿媳刘丽新同他的儿子离婚。刘丽新被迫害离婚后,冯家什么也没有给刘丽新,现在刘丽新在外地打工维持生活。

善恶有报,现冯国斌的嘴歪;他的妻子心脏病复发;他的儿子又出了车祸,遭了恶报。

4.山东某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

李超——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长期以来追随中共邪党,积极参加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活动,企图逮捕大法弟子捞取政治资本。

恶警李超利用职权之便,开别人的汽车与有夫之妇外出鬼混,回来途中发生车祸受伤,因车辆报废而被车主告到局里,受到停职检查的处分。

5.内蒙古莫旗迫害大法遭恶报事例

1.内蒙古莫旗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王强在2006年5月砸碎同学的真相护身符,7月份遭报,骑自行车时摔断胳膊。

2.内蒙古莫旗奎勒河镇妇联主任杨艳华家住莫旗尼尔基镇,2001年3月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后遭报嘴歪眼斜不知悔悟。2001年7月与派出所马树成等人去石家庄抓捕大法弟子姚海霞,关进莫旗监狱33天,勒索几万元钱。2002年继续迫害大法弟子后遭报得乳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