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顺平,1916年5月11日出生,年已90岁,家住崇州市崇阳镇瓦窑村5组。今天向执法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提出申诉,我儿无罪,他从未触犯国家任何一条法律。
我儿子刘勇从小体弱多病,5岁才开始学走路,全身多种疾病缠身,如肝炎、气管炎,经常高烧不退,人事不省,多次出现休克现象。20多年一直忍受病痛折磨,搞得我们大人也疲惫不堪,他也活得生不如死,生活全靠父母劳动供养。
1998年,我儿有幸得了大法,修炼不久,多种疼痛全部好了,体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再为无钱治病而苦恼。由于身体健康了,我儿从此性格也变得开朗、活泼,也变能干了,开始了自食其力,不再依靠父母生活。法轮大法救了我的儿子,使我终于放下了对我儿子的担忧。
但没有想到,2004年5月17日,我儿因炼法轮功在家被绑架、非法关押、残酷迫害、非法判刑。你们知道吗,各位法官先生,你们是在迫害当今最好的好人,是一个按“真、善、忍”修心性的好人。
我儿刘勇,自修炼后,关心别人,吃苦耐劳,不拿别人一针一线,没有了社会上的恶习,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一个犯罪的人。他修心性做好人,并未触犯国家哪一条法律。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论出版自由、公民享有民主权利、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所以我儿是当今的好人,是无罪的,非法判我儿是有罪,真是正邪不分,黑白颠倒。
我儿向世人讲真相,只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法轮大法好”,使大家不要相信江××的谎言。自古善恶有报,真的祸到临头时什么都晚了,所以法官先生们应该主持公道、保护善良,纠正你们的错误,也为你们和子孙后代积德行善。
再一次向各位有良知的法官们疾呼:我儿无罪,必须立即无罪释放。
申诉人:刘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