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7年2月开始修炼大法。家中4人,3人修炼大法,妻子患晚期胃癌时得大法,修炼几个月后就全部康复。在江氏邪恶集团7月20日迫害后,我7次进出拘留所、看守所,前6次共被非法关押3个月,后一次在拘留所办洗脑班3个半月(即2001年元月26日至4 月28日),由于我不转化,于2001年4月28日由瑞昌市610办主任、公安局副局长恶警周佐林、市政法委干部送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洗脑,在这期间桂林派出所到我家抄家2次。
4月28日,我被关在2大队3班,随即由2名吸毒犯人看管我(即为包夹)包夹立即做我的工作,要我写所谓的“三书”:即不炼功、不洪法、不违反所规队纪。我立即拒绝。包夹要我背80条劳教人员行为规范,我也拒绝,就罚我在车间里蹲腿(即两脚拉开,大腿往下蹲不能与下面小腿接触,中间是空的,手拿80条自己读,我一直没有读,进行了3天,最后班长脚穿皮鞋将右脚抬起使劲踩我双脚十几次,后又用脚搓我双脚趾头数次。大约过十多天后要我学白皮书,其后多次强制性要我学白皮书、多次强制性看污蔑大法电视录相,多次强制性让犹大做所谓的“谈心”,要我“转化”(放弃信仰),都遭到我的拒绝。回到三班在号子里坐着,班长、包夹用脚后跟蹬、用拳头打我,身上打肿了就用手指钻,进班天天搞,我的腿天天肿,约持续半个多月,肿得最大时腿和长裤腿一样粗。
劳教所为了强制转化、强制劳动。在7月中、下旬对我进行了两次吊铐,两次都是恶警田本贵(教导员),恶警邓安安(副大队长专管法轮功转化的)指使吸毒犯周光华等包夹实施,吊起来,脚大拇趾着地,还把地上打了蜡,有时浇水,使大拇趾都点不住地。第二次刚吊上不久,恶警邓安安到场察看说还要吊高,恶人周光华随即加高,我的脚大拇趾几乎不能着地,靠一只大拇趾点着,另一只拇指休息,来回轮换艰难度过每分、每秒,手铐全卡在两手腕肉里面。从晚上7点30分到第二天7点都在呻吟着,解铐放下,我两手疼痛难忍,手铐全陷在肉里面,特别右手都变形了,手腕处铐子几乎看不见了,松开时出了一些血,恶警邓安安见此情况说:“快拿一块布来,把手盖上,别叫女子大队他们看见了,说我们太残忍了”。
到了车间我看见手铐周边起了许多大泡。但回来后又上铐再吊。八月底这些恶警还指使包夹对我进行六天六晚不准睡觉的迫害,后白天劳动不算,晚上还要劳动折磨。
我九月中旬从二大队被调入一大队,一去就给白皮书让我看,我不看,就一个人硬性读着,两个人围着不要我走动一步让我听,搞了好些天,我不听。就放反对大法的录像看,叫犹大劝说等办法进行转化。由于我坚持“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这一真理。邪恶之徒对我的迫害逐步升级。他们从吸毒犯人里挑最恶的人做包夹,李春伟是全劳教所最恶、最狠毒的人之一,吸毒犯李春伟对我说:吕教导员(吕任奎)说谁转化了你,给我们三个月减期,人家都转了你又何苦不转呢?不说你,所里干部见我都让三分,我打人有的差点打死了,送到医院去抢救,有的打断了几根筋骨。我要叫你周佐福不敢进这个班、睡这个床,见了就有恐惧感。恶警吕任奎(教导员)有一次找我谈话说:“我转化了三、四十人也没遭报。”又一次说:“从现在开始你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意思是要实行酷刑迫害了)。在恶警钟嘉福(劳教所政委现已调离)、吕卫平(管教科科长)、吕任奎(二大队教导员)等恶警指使下,吸毒犯李春伟还有其他恶人是这样对我进行打压折磨迫害的:2002年7月至12月恶人李春伟担任我的包夹,特别是后三、四个月,几乎天天折磨我,叫我在铁架床上平躺着,脚是肿的,用手铐将双脚铐死,卡在肉里面一部份,用绳子或用另一付手铐悬空挂在床头横铁杆上双手从头边由栏杆伸出后上铐子卡死,然后李春伟用双手压我的手铐若干次,大约这样压一星期,下星期就是一只脚踩我手上的手铐,也是一星期,最后是双脚踩,整个李春伟一个人全部踩在我手上的手铐上,连续20天左右,每天进班,上铐这样压、这样踩,直到我头上、身上出汗或快要休克才停止。但每天铐子是不松开的,最少要铐到晚上10时半,有时到深夜,有时到天亮才松开。一个吸毒犯看到这情形时说:“别说这样铐着你,还要踩、还要压,就是一只脚铐死悬空着也难受,你不如死了算了。”我说:“我们是捍卫法轮大法,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它要怎样搞是它的事,我不会自己去死的”。当在每次遭受这样的酷刑的过程中吸毒犯李春伟都要问:“你受得了吗?”那意思是受得了它就要加大、加强、加长压、踩的力度与次数,受不了就写转化材料。我每天都不理睬它。由于天天折磨、铐子把手卡出血、出水,伤口霉烂的面积也逐步扩大。可见上铐子的紧度、踩压的力度?恶人何等狠心!
有一次,把我双手铐子卡死,用另一副铐子将手上的铐子拴在窗子铁柱子上,犯人李春伟把我的头往下压,把身子用力往前拉,并用力摆动,我疼痛难忍,发出呻吟声,犯人李春伟用臭袜子塞我的嘴。我的手被磨得血肉模糊,鲜血滴在窗台上、墙上、身上、地上,这才停止。
恶人李春伟见我学法,李说读出了声,用两手指并拢戳我的喉部,连续20来天,几乎天天戳,致使我喉部肿大。
恶人李春伟有三次在我的双手伤口(两手腕处铐子磨伤没有皮肤约3.5厘米长2厘米宽)还没有愈合的情况下,将铐子卡死,嘴里说看你转化不转化。
恶人李春伟在恶警的指使下,我被罚站、蹲几天;有时他们将我的手脚铐上再把我抱起往地上摔;用力猛打我的嘴两次,每次约打一小时;打的鼻子出血两次;经常用拳头打我致命处,如两腋下空腹处、腰、太阳穴;用宽胶带封我的嘴,(从嘴到后脑绕圈封)无论在号子里还是在车间,在众目睽睽之下都经常这样搞;有一次犯人李春伟拔我睫毛、眉毛、头发,我太阳穴处扯下一大块皮后, 李春伟就扯下自己几根头发时说好痛啊,并问我你怎么就不痛呢?
在号子里及车间里对我进行其它形式的吊铐、打骂等无所不为。还有其他犯人对我的折磨迫害:犯人张朝辉在晚上打我的太阳穴打肿为止,天天打或隔天打,连续打了7-8天;用铐子打头的正中心并出血一次;用拳头打我的胸部、两腋下的空腹处、腰部约30下,有一次车间停电(约晚上9时)犯人张朝辉趁机用拳头打我腋下数拳,还用小竹棍打我(双手反铐)的手指节骨头,直到打肿,约打两小时,连续打三天。犯人张朝辉与其他犯人经常用各种形式吊铐我,其中吊铐有两次休克,暴打的过程中有一次昏倒。晚上睡觉都是铐着铐子,手脚各铐在床两头的铁柱上,有时单手、单脚铐,有时双脚各铐一副铐子全卡死。连续15个月(从未间断),即从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止。
还有许多大法弟子遭受严重迫害都是劳教所整条系统,由劳教所政委钟嘉福从马三家学来的迫害大法弟子的毒招,由管教科科长吕卫平负责全面铺开,由各大队队长、指导员、警察共同指使吸毒犯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