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远超,男,35岁,成都市人。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15天。1999年12月底再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
2001年12月21日深夜,成都市的11个大法弟子在五处被秘密绑架。大法弟子何远超在被抓捕时从三楼跌下,多处骨折、受伤,在这期间绝食抗争50天,走出魔窟。2002年5月15日,到昆明找工作时在昆明火车站被非法逮捕,理由是随身物品中有关于法轮大法方面的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昆明铁路看守所、楚雄州绿丰第二看守所,后被昆明铁路劳教委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六大队。
何远超仅仅因为信仰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大法,就被江××集团实行劳教,这本身就是对人权的迫害──非法剥夺了公民的信仰自由权。更为过份的是何远超的身上还有骨伤,他为免于终身残疾而要求所外医治,结果被劳教所以种种借口推托,以期长期无理关押,并想叫他带伤参加劳动,以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何远超右手臂的骨伤经劳教所医院照片,胶片拿到附近的武定县医院咨询,得出的结论是:动手术──牵引,从股骨上刮骨粉来填充,然后等待,其后自动长骨愈合的可能性约60%,这还与伤者的心情、体质及营养等因素有关。显然在被非法关押的强制环境中治疗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的。如果拖到劳教期满再治,手术成功率将更低。也就是说,由于昆明铁路劳教委及云南第二劳教所对何远超人权的肆意践踏,将很可能造成他终身残疾。另外,何远超右腿的不适,他们也以没查出问题为由而不予理睬。但他的右腿确实行动不便,不敢用力。何远超曾以绝食的方式抗争,而劳教所用8个人按住他强行进行插胃管,还谎称所谓的“人道”。
2003年5月5日瑞士苏黎世市代表为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何远超致信昆明市长,“请求了解一下何先生的情况,使他的断臂得到医治,以防残疾。请求调查何先生的案例,使他从不公正的关押中获释,免受其他人权践踏。”即使这样何远超还是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国安会保卫部秘密将他转移至攀枝花看守所继续刑讯逼供。
2003年9月9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在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下,对何远超强制非法判刑9年重刑,10月从攀枝花看守所劫持至四川德阳监狱二监区(入监队),恶警使尽招数妄图转化大法弟子。入监那天,在监狱大门处,何远超、耿德新、龚文友、罗小星、陈京西、龚官雷六位大法弟子一身正气,不配合邪恶,不报数,不称罪犯,后来又拒穿囚服。在恶警的唆使下,几个刑事犯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
在德阳监狱二监区,何远超、邓维建、胥斌遭受二监区恶警崔X折磨,恶警不准何远超的亲人接见,东西都送不进去。 邓维建被迫每天从早跑到晚,不跑就让几个犯人推搡,一次推绊倒了,手被摔伤。日前邓维建家属去见他,监狱不准见,理由是邓维建太“顽固”,再怎么整都说法轮功好。胥斌被迫从早上8:00站到晚上7:00,达一周以上。邪恶的阴谋没有得逞,于2003年12月中旬的一天早晨,何远超、龚文友、耿德新、胥斌四人突然被秘密的转往乐山市五马坪监狱。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现非法关押了大约40名大法弟子。从2004年10月至今,恶警举办所谓的“洗脑班”折磨迫害,采用电棍、体罚、不让睡觉、谎言灌输等方式对大法弟子进行精神和肉体折磨。有三位大法弟子被迫害严重,经法定医院检查,心、脑、肾严重损害,长此下去,可能面临生命危险。正在受迫害的大法弟子还有:何远超、王正勤、胥斌、耿德新、汤健、朱子泽、龚震云、张义祥、熊文俊、张光才、汪海波(四川大学教授)、刘茂山、朱明春、任涛、高光成、疗俄坠、杨顺发、冯炳元、林六刚、刘伦、刘隆云、赵本勇、龚文友、朱召杰、陈玉、黄志勇。
四川乐山五马坪监狱二分监区办公室电话 0833-4652012
五马坪监狱(邮编614503):
监狱长黄某0833-4652001
监狱长王某0833-4652002
监狱长田某0833-4652003
参与强制洗脑转化班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有:
骆江涛:教育科副科长
高虎:四监区副区长
袁定兴:狱政科长
四监区恶警:杨希林、何勇智、钟世彬
纪律监查举报电话:0833-4652004
五马坪监狱(邮编6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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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长王某0833-46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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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强制洗脑转化班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有:
骆江涛:教育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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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区恶警:杨希林、何勇智、钟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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