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8月10日 - 陈培育在买菜路上突然被移民厅官员劫持,并被通知她的长期居留准证被吊销,她必须在17日之前离境。陈培育提醒移民厅官员她正在等待上庭中,可能不能离开,但是移民厅官员并不理睬。
移民署署长Mr Eric Tan在写给陈培育的信中说,她因参与7月13日(在中国大使馆前抗议迫害)的活动而触犯“无准证集会”和“公共娱乐”法令,成为“不受欢迎的人”。
8月12日- 陈培育紧急聘请新加坡人权律师拉维处理此事。拉维立即致信移民厅,指出此举将触犯有关法律,要求移民厅将她的居留延期至庭审结束。拉维特别指出,陈培育不仅是3人案的被告之一,且是其他两位当事人黄才华和余文忠的证人(3人互为证人),她在审前离开新加坡对其他被告不利。为方便处理,3名被告学员也因此决定委托拉维代表3人案。
8月16日-夜里11点,陈培育和担保人突然收到警察的紧急通知,法庭将在17日下午4点开庭处理此事。
8月17日-陈培育原定离境当天的下午4点,新加坡初级法庭紧急开庭宣布为陈培育撤诉,但拒绝给出原因。
夜里12点前后,陈培育收到警署紧急送交的共23份“撤销调查通知书”,其中16份为东陵警署签发,7份为中央警署签发。每份通知上都说“警方已决定结束对此事件的调查。在谨慎考虑并咨询检察官之后,警方决定以对当事人提出严重警告代替将其控上法庭。”
陈培育老人经常在分别由东陵警署和中央警署管辖的中国大使馆、四马路观音庙,以及鱼尾狮等处分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警察对这些活动的监控时松时紧。近来警察常常来拍照、录像等,然后“立案调查”,上述23份报告每份对应于一次这样的讲真相活动。
移民厅给予陈培育居留延期至8月21日。
8月18日- 律师拉维向法庭申请陈培育为3人案做证,申请获得批准。陈培育将根据这一法庭决定向移民厅申请签证延期。
8月18日,新加坡法轮佛学会召开记者招待会,陈培育老人对记者说:“我其实不想接受这样不明不白的撤诉。如果当局认为起诉是错的,就应同时撤销对所有3人的控状,否则就应该给我机会在法庭上为自己讨回公道。当局这样的做法很奇怪,他们到底担心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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