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县恶人对我的迫害

【明慧网2006年8月24日】我于1998年2月份喜得大法,身心得到了健康,心灵得到了净化。自1999年7.20邪恶在全国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进行了史无前例的迫害,我们全家也没能幸免。派出所以马宗政、白利锋、陈学增,李学军为首的人员联手对我们进行迫害强制写保证、不许炼功、不许进京上访,动不动就找到乡派出所查问,专人监视。

2001年正月廿三日有马宗政带领县610的恶警窜到我家进行抄家,抄走了部份大法资料,还把我们全村的法轮功学员都关押到了乡派出所。我和我大哥被610 头子刘建国非法拘留15天,并交费用208元。后又被刘建国、李兴武把我们关押在一个秘密旅社进行迫害,并强行罚现金2000元,家人托人等费用花去近1000元。我女儿在这期间也被非法抓捕关押在临朐县看守所30天,期满后被610的邪恶组织关押在租用的旅社进行迫害,白天黑夜的把人铐在桌子腿上,当时女儿才18岁;几天后被派出所接走,关押在派出所,由乡政府书记周世德指使,铐、坐在铁椅子上,后被罚款200元,李学军收的现金,没有任何单据。他们还强行每人卖给一本邪书,收费20元。

2001年的农历五月廿九日两同修路过我家时,被610头子刘建国追到我家,并打电话组织20多人,把我一家三口和两位同修非法强行抓捕,把我女儿和另外两同修非法劳教三年。强行把我和我妻子关押在610新建的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基地,把我们的鞋子脱掉,腰带抽掉,用铐子铐在床头上。里面关了很多学员。三天后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吕传玉以窝藏罪名为由把我关进了看守所。

在里面真是人间地狱,受尽毒打残酷的迫害,每天干14-15小时的活,吃饭吃不到半饱。30天后又被610 的恶人押回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基地关押18天,有15天是戴着手铐度过的。

2002年4月再次被沂源县610、公安局三叉派出所联手强行遭绑架,关押在三叉派出所一天一夜。恶人的姓名记不清了。沂源县610的人直接对我说:我们有上边的口头文件,像你们这些学法轮功的人,打死白打死,算自杀,打死了由我们的法医鉴定,证明是自杀。

到了晚上恶人们对我说:等我吃饱了活扒你的皮。后来,他们毒打我。到了第二天下午,把我关押在南麻看守所,晚上有恶警指使刑事犯罪人员用高压电棍进行电击。26天后我们一块被抓捕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关押在淄博劳动教养所三年。天天灌些歪理邪说,以后强制劳动,使用的用料都是些挥发性很强的有毒原料,长时间的劳动,恶警还经常打学员,把学员关在小号里,进行残酷的迫害。我们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恶警还动不动就给我加刑加期。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恶警有大队长张兆贵、薄本先、王利军、张本义、周立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