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劳教所恶警迫害死大法学员19人

【明慧网2006年8月5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恶警刁雪松亲口对大法学员承认,自99年7.20以来,该劳教所迫害死大法学员19人。

绥化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性劳动和精神迫害与肉体迫害,所有刚到劳教所的大法学员必须先洗澡,用自来水从头往下浇,如果反抗,马上就遭到毒打;从齐齐哈尔市转到绥化劳教所的大法学员都兴和与李昌新就因为不走队列、不唱歌,遭到恶警刁雪松、高中海的拳脚毒打、电棍电。

在劳教所不许大法学员看电视、听收音机,不能写信,不能打电话。各地大法学员带去的食品都不让吃,结果几百元的食品被他们“保存”没有多长时间便不翼而飞了。大法学员如厕时都有普教人员跟着,一个人去,同屋的人也都得跟着,如果普教人员不按他们的做就会遭到干警的谩骂。被强迫劳动一天回到宿舍也不让休息,都得坐在小凳上,如不配合就会遭到谩骂,直到晚上8点半才让睡觉。一天的报数次数高达20多次,劳教所的超市里卖的东西都高出市场价2-3倍。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法学员廉涛于2005年下半年转到绥化劳教所。2006年中国新年过后,由于值班干警随便打人,而且干活超时最长多达14个小时,61岁的廉涛要求见劳教所所长,恶警刘伟带着6名干警对廉涛进行了惨无人性的毒打,把廉涛打的两眼看不着路,满身都是青紫斑痕,两日后打人的恶警从中队长升为副大队长。

另一位61岁的黑龙江省伊春市大法学员汪志乾也于2005年下半年被转到绥化劳教所,由于对大队规定超时劳动和干警随便打骂人提出意见,当省司法局的人到劳教所检查工作时,两次准备反映情况,结果两次遭到恶警刘伟和刁雪松的毒打并被加期。

按照2006年2月司法部门下达的“执法人员六不准”规定,劳教所的干警大部份都严重违规,都应下岗,可是绥化劳教所为了隐瞒迫害真相,不允许大法学员与上级检查人员接触、对话,驻所的检察人员与劳教所大队长及干警勾结,不允许大法学员向检察院反映真实情况,而由他们事先安排伪造。

恶警刁雪松对大法学员讲话时说:“我们绥化劳教所从7.20接收法轮功以来,共计死亡19人,你们出去以后上网、上诉,有什么用?我这些年还照样当我的干警,上级派人下来调查,还不是听我们的,谁不想活,我就给他送终。”

劳教所内的其他犯人可以没有任何约束,不必遵守所内规定,可以随身携带手机,在宿舍开小灶,与干警赌博、酗酒,在干警唆使纵容下打人、骂人,他们的一切物品都是干警提供的。

这就是恶党在中国劳教所对大法学员迫害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