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倡议”之前,我们应该用大法来衡量这“倡议”是否符合法。
有时自己在大法中悟到了什么或悟到了该怎么做,都只是这个时期针对自己的,是否对其他学员有益、是否是大家都这样做,都是要用大法来衡量的。不然的话,今天你一个“倡议”,明天他一个“倡议”,这个地区一个“倡议”,那个地区一个“倡议”,那就是在往大法中加入自己的东西。我觉的如果自己在大法中悟到了什么或悟到了该怎么做、怎么做,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交流,这样最好。
个人所悟,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