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这个黑窝最常用的几种迫害手段:
一、强制“宣誓”。每个班的墙壁上制作一幅用恶党国旗作图案的宣誓词,用万里长城来修饰,上面有他们编的诬蔑大法的恶毒言语,一进门就能看到。每晚一收工,各班马上集合“宣誓”,并以此来判断是否“转化”。有不念的,以违反所规队纪大打出手。
大法弟子汤克玉,2005年元月在所里召开的大会上,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被残酷迫害并加了教期;此后,因为抵制邪恶的指令、要求,被不断的迫害;他每晚拒绝宣誓,被班干部天天迫害。
二、奴役劳动。按劳教法规定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那里是全天劳动。早上5:30起床,打扫卫生,规定是7:00开饭,实际上不到7:00就开饭,恶警催着吃饭,最多15分钟就集合,没有吃完的就只好倒掉,剩余的馍也不允许带走。每天的收工吃饭再到出工,进到车间,不到半个小时,吃饭时间也是唯一的休息时间,其余时间都在劳动,晚上到10:30,但是时不时的加班。就是活不紧,也要想办法加班,通常加班到夜里两点左右。中午和下午各有一次上厕所时间,五分钟,就这五分钟,也是在催促与打骂中,稍慢一点,恶警催骂、班长拳打脚踢。
许昌是全国假发生产基地,因此劳教所全部是加工档发,要坐在那儿手不停的动,因为有毒,到解教时,没有手不变形的,有的指甲盖都被磨掉了。
三、强制洗脑。这个所谓的“学习”一般安排在晚上收工后或者星期六的晚上(这是唯一的休息时间,也不能保证,被加班取代)。强迫读、看诬蔑大法与师父的书籍、录相带等,并且强迫连夜写出体会,写不出,不让睡觉。
四、“测评”迫害。队里一月一测评,所里一季度一测评。是诬蔑、诽谤大法与师父的选择题。这是他们判断是否“转化”的依据。所里搞“测评”,用两套卷子,第一套不记名,但收时按座位收,第二套记名,如果两套不符合,就诬蔑你不真,是小人,大会小会的骂,暗中鼓动班干部迫害你。不“转化”的,遭受更加严重的迫害。
五、饭前一支歌。逼迫学员唱歌功恶党的歌。2004年11─12月,所里专门逼迫大法弟子唱歌功恶党的歌,不唱者被列为迫害对象。
邪恶大队长师宝龙,曾在大会上恬不知耻的说:我在恶人榜上排第二。所长闫振业,多次在大会上鼓吹2003年的“春雷行动”,并把那次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动作为自己的政绩。
三大队的恶警成员没有变动:
一中队:中队长:徐水旺
成员:闫磊 徐祖盛 都政涛
二中队:中队长:赵志民
成员:申建伟(指导员) 张清善
大队: 大队长:师宝龙
教导员:以前是谭军民(是师宝龙的大舅哥),现在是从洛阳劳教所调来的
副大队长:靳伟山
秘书:贾志刚(曾是一中队中队长,邪恶至极)
一女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