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几天前的一个上午,我到银行去办事。从我家走到银行大约十五分钟,坐车顶多五分钟,我边走边发正念。到了路口,想打一车小山迪(有篷的小型摩托车)回家,于是我伸出一个手指(也就表示是一元钱的意思),一元钱的车费,对于这些司机来说有的拉有的不拉。大约过了一两分钟,有辆小车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便上车然后给了他一元钱。
司机说:“我老远就看见你伸出一个手指头。”我说:“省得你们停车再问价了。”寒暄几句后我便开始。他说:“你别说法轮功如何好,一讲他好我就来气。昨天我拉了一个男的,上车后讲法轮功如何好,如何受。我也觉得他讲得有道理。可是你说说,他从上车到下车路程一个人是两元钱,可是他下车只给我一元五角钱就走了。还差我五角钱。”我说:“可能他口袋里只剩那么多了。”他说:“不是那么回事。他要是上车前和我商量一下说,我只有一元五角钱了你能不能拉。那我还可以考虑考虑,可是他一句话也不说下车就给了我一元五角钱就走了,连车费都不给够啊,还说炼法轮功如何做好人,是不是太差劲了吧。”我说:“这样吧,差多少钱我来给。”于是我又给了他一元钱。他说:“也不是你差的,你干嘛要替他给?”“因为我也是学法轮功的,我们是一个整体,他做的事欠考虑,既然我知道了我就要把它做好,不能给大法抹黑。”司机有些不好意思了,说:“都是学法轮功的,做的事情可不一样啊……”
写此文并无指责同修的意思,只是想告诉同修们,常人社会都是利益高于一切的,不要小看了这五角钱,它可以使一个人得救,也同时可以使一个人毁灭。
让我们牢记师尊的话:“怀大志而拘小节”(《精進要旨》)“每一步,每一件事情,包括大法弟子的言行,在社会中的方方面面的表现都要做正。”(《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交流中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