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仅举一例:如国安特务曾以“海外电话”的名义要李联系武汉、北京等地学员召开法会,要求对法会录像并传至“海外”(电话中点名要娟娟摄像)。在明慧编辑部文章发表之前,李珍珍对此类电话深信不疑,并积极筹备。
李珍珍与学员联系时很少采取安全措施。2006年10~11月期间,当与李接触的学员发现被国安特务跟踪,并认出跟踪者中有武汉公安一处的特务,她却称之为假相。
自明慧编辑部文章发表后,李珍珍仍不清醒,对其所做乱法之事没有痛悔,反为其集资行为从法中断章取义找借口,依然执著其原来所定的要干的所谓的“大事”,还在一意孤行。而她要干的所谓“大事”,是在她极不理智时,在国安特务电话指使下、以及周围特务暗示下决定的。至今她仍不明白,由于自我执著的膨胀,她本人无意中已成为国安特务手中的工具,对她身边的特务也不能识别。目前李已在国安的监控中,与她有接触的学员有的已被跟踪。
请现在还在与李珍珍联系、接触的学员警醒,静心学《精進要旨(二)》中〈排除干扰〉等相关经文,放下个人情感不再受其蛊惑,否则等于纵恶和求干扰。也希望曾被此事带动的学员,找到自己的问题,以法为师,不再给其市场。
在此也善意的劝告李珍珍,修炼是极其严肃的,如还不能停止所做的一切,放下自我,静心学法,那么在此期间所做的一切乱法之事是永远都无法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