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北女子监狱八大队恶警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恶警贺玲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八大队二小分队开始非法关押大法学员。当时的二小队长贺玲,年龄约三十岁。此人表面伪善,非常重名,总是听命谷亚星(俗称谷科长),迫害手段比较隐蔽。在二零零三年七月份调换到八大队四小分队,后于二零零四年调到狱政科,提升为干事。

在二小分队任队长期间她迫害大法学员的一些情况如下:

1,大法学员王春英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份被非法关押到二小队后,因在早上出工时喊口号,恶警贺玲将王春英用胶带封嘴,五花大绑后将其塞入干活的案板下,由犯人李江(抢劫罪,判刑四年,已于二零零四年底出狱),贵丽娇(贩毒,七年徒刑,于二零零五年出监)看管。后又送到医院迫害,绑在床上进行野蛮灌食。

b.大法学员林坤于二零零二年九月非法关入二小队,大约在十二月份进行强行“转化”,恶警贺玲用电棍将其脸电焦,绑在木板上,晚上不让睡觉。参与迫害的犯人有:王翠坤(盗窃犯,七年徒刑),肖贵琴(诈骗犯,六年徒刑),张丹(伤害罪,十年徒刑)等。

c.大法学员宋彩红于二零零二年十月由“邪恶马三家教养院”转到监狱,非法判刑五年,被犯人王敬之(流氓罪五年),邱虹娟(敲诈罪四年)二人打骂,恶警佐晓燕(大队长),贺玲(二小队长)电棍电等手段,强行转化。恶警焦玲玲接管二小队时,问王敬之“宋彩红是怎么转化的?”王说是打的,焦竟无耻的说“应该说是队长教育的结果”。

恶警焦玲玲迫害大法学员的罪恶

1,大法学员戴瑞莲被非法判刑二年,二零零五年四月出监。二零零三年被关进后,恶警焦玲玲几乎每天把戴瑞莲叫进办公室对她施以电刑,后转化。

2,大法学员王虹于二零零二年非法判刑四年,在二零零四年冬,焦令恶人将其衣服扒下仅剩裤衩,塞到床底水泥地面上挨冻。零五年春,家属接见的食品被恶警高男(一小队长)扣下,王虹绝食抗议,被佐晓燕关进小号迫害一个多月。还经常被停吃细粮,只有一个窝头,经常挨饿。参加迫害的犯人:韦再春(杀人罪),李红,肖贵琴等。

3,大法学员刘俊露二零零三年一月非法判刑十一年。零四年冬,监狱又开始新一轮的迫害。晚上收工后,由犯人到监舍对她进行暴打,绑架等迫害,以达到所谓的“转化”。零五年三月,王虹被恶人挂上牌子,牌子上写了诽谤大法和师父的话,被逼在三楼车间前撅着。刘俊露看到后在四楼车间找到焦玲玲的办公室抗议。焦便指使犯人把刘俊露的手背到后面,用手铐扣上,白天在车间站着,晚上进行流氓式迫害,三天晚上三个样,其中一个晚上将刘俊露的衣服扒光,手脚都带上铐子,一只脚挂起来,往她身上写诬陷大法和师父的话,又动她的下身,在水房内,把窗户打开,往身上浇凉水。事后佐晓燕都害怕了,因为等于让那些犯人重新犯罪,犯侮辱罪。犯人穿着鞋上去踩刘俊露戴铐子的手,致使她左手臂几个月不能抬起,后虽能活动了,但手腕处的伤痕仍明显可见。参加迫害的犯人:邓秀杰(杀人犯,缓二,零五年十月出监),李秀军(杀人犯,判十五年徒刑),张敏(诈骗犯,六年),姜秀婷(杀人犯,无期徒刑),任霞(抢劫犯,十一年),李红,王敬之,贵丽娇等。

4,因不背监规,对大法学员刘俊露,张华萍,王虹三人从二零零四年七月开始停吃细粮,每顿只允许吃窝头,并限量,最多四个,或者一个,两个,吃一个或两个根本吃不饱,长达半年之久。如果监狱全天吃细粮,她们就没有饭吃,饿肚子。

5,张华萍(非法判刑四年)从二零零四年三月对她进行非法强制性学习(诽谤大法的材料)洗脑,每天收工后在监舍学习两小时,由四个犯人夹控学习。学习一个月后,犯人李桂芝(诈骗,无期)在恶警指使下在水房扇张华萍嘴巴,每扇一下便问转化不转化,张华萍回答不转化,直到打累为止,张华萍问队长允不允许犯人打人,焦玲玲心虚,便不让犯人再打了。但这种非法学习长达七个月之久。

6,进行经济迫害。以没完成产值为借口,进行罚款,少则几十多则几百。例如一次加工劳改服,以产值最低为借口,对张华萍,李红姝罚款各三百元,又将所有参加干活的每人每天扣三十,九天计二百七十元,这样张华萍和李红姝一共罚款五百七十元。恶队长还非法勒索钱财和物品,食品等。李红姝在零五年春节前接见时家里给买的东西,恶科长古亚星让队长高男全部扣下。零四年十月八日家属来接见张华萍时,不但不让接见,恶警焦玲玲还把家属存的三百元私自全部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