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劳教院二大队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

一、随意剥夺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基本人身权利

强迫劳教犯人(所谓“四防”)二十四小时轮番看管大法弟子,连上厕所也站在一旁看着,把大法弟子分别关在几个房间,上厕所、洗漱时间将大法弟子隔离开,剥夺大法弟子互相接触的机会。

剥夺大法弟子同家人通电话的权利;剥夺大法弟子去楼下买日用品的权利。例行的“放风”要看狱警的心情而定;剥夺大法弟子炼功的权利、甚至与炼功相似的休息姿势也剥夺;大法弟子每月一次的与家人会见谈话,狱警要在一旁监听。

二、挑动劳教犯人迫害大法弟子

二大队狱警对奉命看着大法弟子的劳教犯人,以“考核”、“减期天数多少”等作为要挟和利诱条件,来挑动、操控劳教犯人迫害大法弟子。

二大队教导员李忠涛经常给“四防”犯人开会,不断给他们灌输仇视大法的思想,并给他们施加压力、要他们与大法弟子“划清界线”,甚至禁止他们与大法弟子一起吃饭。这种手段致使有些劳教犯人不敢或不想听大法弟子讲真相,而无知的参与迫害大法弟子。那些知情的劳教犯人都不愿意到二大队当“四防”,因为这里太邪、太压抑,他们宁愿去出外役、挖沟。

三、随意非法加期

二大队对于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随意非法加期已经司空见惯。他们惯用的伎俩是不事先通知、在大法弟子快到期之前编造各种理由,如所谓“不服从管理”、“炼过功”、“绝过食”等等,非法加期少则五天、十天,多则几个月。如对非法加期提出抗议,不法警察就以“再加期”相要挟。锦州大法弟子刘成到期前得知被非法加期十天就去找队长,队长说是因为曾经“不穿号服”、“炼功”,找了几次之后,狱方将原来的十天非法加期变成了一个月。葫芦岛大法弟子刘巍到期时得知被非法加期五天,就去找大队长白金龙,白金龙态度非常蛮横,扬言“不服再加你十天!”锦州大法弟子苗建国现在已经被非法超期关押一个多月,据说时要被非法加期到年前才能回家。

四、强迫大法弟子每天坐小板凳进行体罚

葫芦岛大法弟子刘魏被非法关押期间,拒绝坐凳,被二大队大队长白金龙指使副大队长杨廷伦打了一顿耳光,又用手铐铐了四、五天,导致刘巍耳鸣、耳肿了一个多月,到回家时还未恢复正常。

五、剥夺大法弟子保外就医的权利

葫芦岛大法弟子胡绍伟视力严重下降,转到锦州劳动教养院之前,在葫芦岛教养院检查两眼视力分别为0.1和0.15,两腿胀痛,二零零六年八月份到六厂医院检查又确诊患有劳累性心绞痛(冠心病的一种),有一次早上洗漱回来途中发作,“四防”人员马上去汇报,直到下午教养院卫生所的狱医孙立才来,当胡绍伟问他为何才到时,孙立振振有辞的说:“你是领导啊?我上班先到你这报到?”完全不讲医德,视大法弟子生命如草芥。家属要求保外就医也被无理拒绝。

另有两名大法弟子李勇、邵明罡(明慧网其它报道中又作“邵明刚”)血压一直很高,后来狱医量完血压后都不告诉他们结果了,看样子血压高的厉害,而且常伴有心脏疼痛。

以上仅是从一个侧面揭露出的迫害事实,锦州教养院的其他犯罪事实还有待于更多正义之士继续予以揭露。

正如美国杰出政治家林肯所说:“你可以在部份时候愚弄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时候愚弄部份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时候愚弄所有人。”锦州教养院迫害善良人的罪行,包括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所有的迫害细节都必然会逐一被揭露出来,中国自古有云“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谁做了什么坏事都会在将来某个时刻为此付出代价,这就是“善恶有报”的天理。

在此也提醒锦州教养院仍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狱警和犯人,大法弟子一再对你们慈悲劝善并不是大法弟子惧怕什么,劝善是为了你们不继续毁自己。法轮功是佛法修炼,佛法是慈悲与威严同在的,不管是谁对佛法犯罪,都是在断送自己的未来,跟神斗,这样的结果是任何生命都绝对承受不起的,赔上的不仅是其本身的身家性命,还有家人的未来。要想赎回未来,只有弃恶从善、不与邪党为伍、善待佛法、将功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