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桂芹,女,四十六岁,内蒙古科尔沁区钱家店镇四方地人,于一九九八年四月喜得大法。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她进京为大法说公道话,被科尔沁区恶警和孔家派出所恶警抓回,非法关押在河西看守所一个月,并让她承担他们的旅差和内蒙古驻京办事处某人的一个家属看病的车费,共计一千多元(有据为证)。
二零零二年,科尔沁区恶警邵军、王波、刘巴图伙同孔家派出所七、八个人开两辆警车来到兰桂芹家,抢走大法书籍,并强行绑架了兰桂芹和她的丈夫王刚(大法弟子)。在公安分局,夫妇二人被分别关在两个房间,同时遭到恶警们的暴打,揪住头发撞墙等等。之后,他们被非法关进河西看守所,王刚被罚一千元,又交了三千元所谓“保证金”(以后退回),一个半月后回家。
兰桂芹在河西看守所被非法关了近十三个月,后又被送到保安沼女子监狱。七个月后,又转到呼市女监,前后被非法关押近三年才回到家。
在河西看守所期间,因坚持炼功被戴“猪镣子”两次,一次是七天,一次六天。所谓“猪镣子”是将双手腕与双脚腕用铁链锁在一起,间距不到1尺,不能直腰,更不能吃喝,不能穿衣服,不能上厕所,根本不能睡,非常疼痛,什么都做不了,生活不能自理。为反迫害,两次她都绝食抗议。
在保安沼女子监狱,她整天都被迫干重体力奴役,又因坚持炼功,恶警周建华罚她蹲着,并用脚踹她的头,给她戴了两天一夜的背铐而且不让她挪动。又因拒穿囚服,被恶人举报,恶警就把她的衣服搜去,要打上“囚”字,致使她在零三年入秋前后只能穿着单衣,直到转到呼市女监后,狱方才把她的衣服还给她。
在呼市女监,她又因拒穿囚服遭到犯人的暴打;因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们用电棍电了半个小时又关进潮湿的浴室兼厕所里(当时小号还没修好),背铐在水泥管上十一天,她绝食抗议迫害。到晚上,受恶警纵容的犯人对她进行暴打,直至将她打得昏迷过去。后又因拒绝剪头发,遭二十多犯人围殴,并强行剪了她的头发,她又被关进浴室达四、五天。
二零零七年五月份,新上任的科区公安国保大队队长王波带一伙恶警到兰桂芹家骚扰,闯进了她家院子。兰桂芹严厉的斥责他们,并把屋门从里面闩上了,恶警们才不得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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