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公安局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将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关进看守所,恶警指使女犯人对我强行搜身,侮辱我的人格与尊严。出看守所时,“六一零”、公安逼我丈夫交出五千元钱,说是罚款,打了张白条,骗走我丈夫东拼西凑借来的钱。这伙邪恶的不法之徒骗钱的理由是:作为公安、国保人员将我从河南押送回叙永的车旅费。
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截访是破坏法律、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然而叙永公安、国保的不法之徒干违法犯罪的坏事,反要受害人承担它们作恶的经济费用,这是什么道理呀?这是正常的人的社会吗?这笔由公安执法人员公开进行的重金敲诈,使我的家庭背上沉重的债务,生活陷入困境,我丈夫在精神、经济的迫害下患上心脏病。
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不知对中国、对人民究竟有什么好处?我是一名退休教师,现年五十八岁,四川泸州叙永县人。一九九五年八月是我人生的新起点,我有幸走进法轮大法,开始用“真、善、忍”大法的法理要求自己做好人。法轮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使我的内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说“老马不死旧性在”,意思是改变一个人的秉性、习性很困难。可大法熔炼我,改变了我。我的脾气性格变好了,好赌的恶习去了,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我都能宽容、忍让,主动承担大部份家务,减轻家人的负担,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惊异于我的变化,大家夸我变的越来越好。
我年轻时性情急躁,身患多种疾病,如美聂尔氏综合症、肾炎、严重的风湿关节炎等,所以早早就退休了。修炼法轮大法随着我心性的提高,身体迅速、神奇的康复,疾病全无一身轻。法轮大法使人强身健体、道德回升、家庭和睦、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是我切身的感受。我作为一个受益的人,依法上访向国家机关反应实情、说真话有什么错呢?
二零零一年二月,学校领导以开会为名把我骗到县政法委、“六一零”设置的洗脑班里强行洗脑迫害。每天向我们大量灌输污蔑、诽谤法轮功的谎言,企图用电视编造的“自焚”伪案迷惑我们,非法拘禁在洗脑班里剥夺我们的人身自由。我和几位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这违犯犯罪的精神迫害和人身迫害,并不断的向不明真相参与迫害的人员讲真相。
八年来,叙永县的“六一零”、公安、国保长期对我监视、跟踪、电话骚扰、电话监控、非法搜查、限制外出自由或不经同意擅自闯入家门搞所谓“回访”等。法轮功没有错,修炼法轮功也没有罪,罪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邪党,罪在还在继续参与迫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