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书法历来注重字的气质、神韵,因为文字不仅与民族文化紧密相关,也反映出书写者的性格特征、志向、思想境界等。西汉扬雄说:“书,心画也。”明人项穆说“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清刘熙载还将各种身份不同的人的书法特点作了概括:“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事实正是如此。历史上流传千古的书法家几乎都是忠正廉洁、品质高尚的人,他们的道德、人格、气节和他们的书法作品并传后世,使人赞颂不已。
比如,王羲之品德清纯,他的字清秀超逸,举止安和;虞世南、褚遂良、柳公权文章妙古今,忠义贯日月,其书法朴质敦厚,充满严正之气;欧阳询、欧阳通父子不同流俗,其书法险劲秀拔;苏东坡书法旷达豪放;颜真卿刚正不阿,临危不惧,他的字也刚劲雄健,结体严谨,法度完备,“望之知为盛德君子也”,让人感受到一种浩然正气。凡此皆字如其人,自然流露者,都可以从他们书法作品中体会到他们这些高尚品德。
如果书家的人品高尚,他的作品也为世人所珍爱。如爱国名将岳飞、文天祥、林则徐,他们忠义正直,坚守气节,他们的字也特别受到保护和爱戴。如果书家的道德败坏,其作品也不会为人所重。想用书法的成就来掩盖或弥补其人品的缺陷,那是不行的。如宋代秦桧也曾研习书法,因其卖国求荣,陷害忠良,其字亦被排斥。据传宋代四家“苏、黄、米、蔡”的“蔡”原指蔡京,后因他人品不好,改为蔡襄。因此那些大节有亏的人,纵使书技娴熟,因受到人品影响,其书亦随人而逝,泯灭不传。
传统文化中对于美的事物是用道德标准衡量的。其实无论是做诗、作文、写字或绘画,都表现出人们对“善”与“恶”、“正”与“邪”这些原则性问题的态度,人们在看好的、正的作品时,得到美的感受,也会受到作品内容和作者高尚道德的鼓舞和感化,心驰神往。“自来书品,视其人品。故无学不足以言书,无品尤不足以言书。此书道之理也。”(《书道》)
所以学书要先学做人——立品为先,宋陆游说过:“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即必须修养人品。书法艺术的品评,不是比点画、章法的精巧,而是看作者的胸襟、气质和道德修养。其实各种艺术和技能,都是为了让人正用和善用的,人们只有修心重德,不断净化自己的心灵,不断升华思想境界,才会展现出神采和神韵,也才能更好的利人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