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学员甚至说:“有的想交罚款还找不到门呢。”他们一面表现的很“正”,做家属的工作动员去要人,并且还能直接面对恶警们发正念,可对邪恶罚款的问题还是采取了默认。修炼是人类正当的权利,高尚的选择,全世界哪个国家都可以修炼法轮大法,为什么在中国修炼大法就要被罚款?不用说是给邪恶上万元、几万元、几十万元,就是一分钱,这一念也不是我们这些承担正法使命的人应该动的。
还有的学员说:我不知道交钱的事,是家里的人拿钱办的。其实修炼人微观上的一点执著旧势力都会利用它来破坏和考验。若是整体上的一个倾向性问题,那旧势力就要钻空子,在常人中表现就是罚款,这不就是变相助纣为虐、加强了邪恶的能量了吗?不就助长了世间恶人的贪欲?不等于是招惹他们利用这场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敲诈勒索了吗?这不是直接在助长迫害吗?
另外,建议牡丹江的学员对师父要求我们在讲真相时从人权方面讲的内涵加深理解。今天旧势力不就是看到人类道德不行了,利用恶党把人间的法律当废纸,从而在利用中国人来迫害中国人。其实一切邪恶都是从道德规范(心法)乱起,然后再败坏法律,那么大法弟子证实法,揭露邪恶反迫害救度众生,做的都是最伟大、最正的事,面对邪恶的迫害怎能顺其安排,接受一整套的迫害程序呢?我们应该想一想这一整套的迫害程序是不是我们哪些心促成的呢?
是不是还有象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中指出的那种“写了‘保证’不炼了,出去还上天安门”的圆滑心态存在呢?同时在我们的头脑中是否还存有党文化的邪恶因素在起作用呢?建议同修多看几遍《九评》,彻底清除旧势力利用党文化对世人、修炼人的人权迫害的邪恶因素。另一方面营救的同修在营救过程中每个人都把证实大法、救度众生放在第一位了吗?对于那些执法者我们真的把他们当作被救度的对象了吗?
我们顺从了邪恶的勒索,交了罚款,不但承认了旧势力的存在的合理性,而且给邪恶增加了能量,纵容了世间恶人,不但没起到证实大法的作用,而且阻碍了正法的進程,是助正还是扶邪呢?
不当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