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人:陈志明(父),加拿大新移民;
陈英毅(子),加拿大公民;
我的妻子黄金玲居住在江苏省昆山市,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自此她身体健康、心情愉快,远离我们的儿女也都安居乐业,我们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静。1999年7.20以来我的妻子因坚持修炼按真善忍做好人,向民众讲清真相,一直被迫害,家人被骚扰。
2002年11月,我妻子因被疑与当地已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李纪南有联系而受到昆山市公安局全国通缉。那年我64岁,我的妻子59岁,我们都已是垂暮之人,本该在家颐养天年。可怜我老妻被迫流离失所近一年,有家不能回,冰冷的2003年新年都在凄凉的打工生涯中度过。
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冬林一直企图通过我和我的家人,诱骗她回家“自首”,并于2月28日深夜包围了我八十多岁老母的小屋,强行将我半夜从老人身边带走。老母平时一人独居,当夜受到惊吓,身边也无人安慰照料,她一夜未眠独自流泪坐等天明。李冬林将我当作人质扣押,企图胁迫我妻子听到消息自投罗网,放弃修炼。后来因为我儿子陈英毅将李冬林的罪行在国际社会曝光,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3月12日我重获自由回到家中,但李冬林还是带人抄了我的家。
2003年11月,610主任管祖兴叫我们夫妻到青阳派出所谈话,到了之后黄金玲被扣留。
我独自回家后打电话告诉了加拿大的儿子,儿子在加拿大的新闻媒体上曝光了母亲被公安扣留、下落不明,从这之后我们明显感到来自昆山公安的压力变小,情况开始有所好转,此后不久妻子获得自由重新回到家中。
2004年我女儿怀孕后搬到我家和我们一起居住,在女儿还有1个多月就要临产的时候,乘我一次外出,市610办派街道和片警到家中又想劫持我妻子送洗脑班,被我妻子坚决拒绝,她说:“洗脑班我已经去过了,去了也不算数。要么你们把我的头砍去洗脑,我人是坚决不会再去的。”从这以后每逢敏感日,昆山的公安对我们仍是时常监视,行动受到限制。
我儿子陈英毅1998年定居加拿大,自2001年起申请给我们办理移民手续,让我们来此安度晚年。然而,由于大陆对法轮功的无理残酷镇压,我的妻子至今无法按正常渠道拿到护照,申请被一再拖延。2006年3月在等待我妻子的护照下发多年未果之后,我只能先办好自己的移民手续,独自与儿子一家团聚。在语言不通的异乡,没有妻子的陪伴,深感晚年的凄凉。在加拿大的这段时间,听到中共盗取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等更残酷的消息,国内亲人生活中的风吹草动常让我难以入眠。我们父子多次向昆山当局索要黄金玲的护照都遭到无理拒绝。
2006年5月,妻子的功友李纪南从南京女子监狱获释,当时满身的伤残,腿脚不便需要人照料。我妻子将她接到家中,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当时李冬林上门与李纪南谈话中说起当初李纪南被捕时,从她身上搜出钥匙,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到李纪南家中实施的抄家。当时抄走的东西很多都没有登记过,其中就有两个存折。李冬林当时说让李纪南到公安局去领,事后在我妻子的陪伴下,李纪南真到公安局去取,李冬林反而翻脸说存折不能还,此后又反复与610互相推诿。
这以后李纪南开始向公安局局长宋文元和政法委书记张月林及社会上各类法律援助机构反映此事,李冬林对此非常怨恨。由于李纪南当时住在我家,李冬林和610的管祖兴想将其送洗脑班也一直有所顾忌。
今年初,我和儿子又分别给昆山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冬林去信,要求他们给黄金玲颁发护照。此后妻子多次找他,他都以各种借口避而不见。
2007年2月9日上午,李冬林终于出现在我家。通过这次踩点,确定家中就我妻子一人,于是下午,昆山市610办主任管祖兴、青阳派出所的片警胡志雄和国保大队的王焱、张云南等共7人开了两台轿车,身穿便衣,偷偷将我妻子抓捕,将我的家查抄,搬走了我家里的电脑、彩色打印机等价值近万元的物品,并且不给我这个户主一个清单(后来我女儿和两个小姨子多次向李冬林索要,他始终推托不肯出示)。
当时附近的邻居看见我家门虚掩,还以为有贼,看见这群便衣,邻居们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他们也始终不敢出示。将人抓走后,自始至终李冬林和管祖兴也没有给我们任何家属一个通知,最后还是邻居们把我妻子被捕的消息告诉了我女儿。
与此同时,9日的下午,李冬林派人围住了李纪南的家,这些人没抓到人就24小时在那里蹲坑,盘问抓捕一切上门来找李纪南的人。我女儿和我妻子的两个妹妹2月14日上门去探望李纪南的时候被昆山长江派出所的协警陆叶峰、实习警察毛磊及其他协警共十几人扣留。我女儿问那两个蹲坑的协警在这里做什么,他们说在盯人,问盯着谁,回答不知道盯谁,实习警察毛磊说在这里抓小偷。
李冬林为了自己的丑事不至败露,利用手中的权力实施报复,还要劫财劫人,意图把所有知情者统统抓捕,并且从不敢光明正大的回答任何问题。
管祖兴、李冬林坏事做得太多,名字时常在恶人榜上,私下猜想是我女儿把消息传出来的,对我女儿心怀怨恨。2月10日,我女儿到昆山青阳派出所问母亲的事时,李冬林口口声声对我女儿大喊“十分生气”,阴恻恻的威胁她:“我昨天又接到追查国际的电话了,他们又能怎么样?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前段时间又挂在(恶人榜)上面了?谁挂的?嗯?你应该最清楚了吧?我的名字怎么上去的?你做了什么心里应该有数吧?以后你安分点,少干这些事!”
中共声称要建“和谐社会”,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中国社会各级权力机关滥用职权,在大年前夕把一个无辜长者投入监狱,对社会的“和谐”有什么好处?黄金玲有7个兄弟姐妹,我有6个兄弟姐妹,不说儿孙辈,就我们这一辈,就有13家。这么多的家庭作为黄的亲人会有什么感受?你们在和亲人团聚之时想起我们不觉的内疚吗?时隔4年,我和老妻又要隔着监狱的高墙度过这阖家团圆的大年,今年的新年能和谐吗?
翻出4年前为营救我的妻子,为她办理移民时她写下的简历,我不禁泪如雨下,想不到我们的晚年还要数次用到这样的文件来营救我的老妻。不同的是,过去的昆山公安说是为了破案,而现在他们则是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丑事在制造冤案,所以现在她的安危更是令人揪心。我的妻子绝不是罪犯,为了自己的信仰,她不屈不挠,受尽苦难。为此,我向加拿大政府、人权组织和法轮功全球营救亲友行动委员会提出呼吁,呼吁加国各界和民众,帮助向中国政府呼吁,立即释放我的妻子,立即给她颁发护照,营救她来加拿大与我们团聚。
为此我希望通过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努力,坚决要求中国当局:
1. 立即无条件地释放我的妻子,并出具书面通告保证其人身自由;
2. 立即停止对李纪南的追捕;
3. 立即停止对黄金玲亲属的威胁;
4. 返还所有被抄物资,停止对我所有亲友的骚扰。
5. 保证给我妻子颁发出国护照,使之能顺利完成办理移民手续;
6. 取消强制转化,保障信仰言论自由和人格尊严;
我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伸出援手,向加拿大总理,外交部长及国会议员呼吁,帮助向江苏省昆山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冬林(直接责任人)等有关责任单位调查事实情况,转达上述六点要求。
谢谢!
陈志明
2007年2月15日
附:黄金玲的简历
我叫黄金玲,1944年出生于中国浙江省宁波市。1960年进上海新新机器厂工作,1970年随单位内迁到贵州省长新机械厂化学实验室工作,任化学工程师,于1994年9月退休回中国江苏省昆山市居住。
1998年12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居住地附近的法轮功炼功场。大家邀请我一起炼功,我欣然接受了,后来我就经常参加那里的集体炼功。在99年7月以前,法轮功在中国也是合法的,炼法轮功也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大家都只是学做好人好事,提高自己的修养,改善身体健康。我年纪大了,以前有很多痼疾:心脏早搏、美尼尔氏综合症、几十年的痔疮开刀也没好,一支胳膊类风湿过去都靠打封闭针。这些在炼功后一两个月内就在不知不觉中好了,因此我更相信法轮功的功效,我很幸运能有机会参加法轮大法的修炼。身体健康了,我的儿女在外地工作生活也很放心,因此他们很支持我炼功。
法轮功讲修心,所以我不但身体健康了,人也开朗了,待人接物更宽容,遇到矛盾找自己的缺点。在亲戚朋友以及邻里之间都重视要做个好人,这样的变化我想谁都会认为是件好事。所以在中国政府于99年7月取缔法轮功之后,大家都无法理解这是为什么?我相信一定是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产生了误会,所以我本着一片善意,在99年7月22日和一些功友一起去了省会南京信访部门上访,想要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中国政府解释。想不到这样和平的举动却遭到警察的拦截,于半路被押回昆山。在昆山市东新街公安分局留滞室关了一夜之后才被放回。从此当地政府部门把我定为内部监控对象严加防范。
2000年5月,我和丈夫想到加拿大儿子家探亲。我们在办护照时,公安局根据内部控制的法轮功学员名单拒绝给我办理护照。理由是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其实是中共怕自己的罪行被曝光),所以声称不“转化”不可以出国。
2001年10月1日,我以前买的一套中国官方正规渠道出版的李老师讲法光盘要带回家。我丈夫不知道行李中有此光盘,在上海火车站被车站警察扣押。这套光盘在自己行李中,不是易燃易爆物品,不妨碍任何人,是我付了钱正当购买的,政府也从中收取了税金,却被非法没收,丈夫被扣押失去人身自由4~5个小时。直到昆山警察驱车赶到上海火车站把他带回昆山,光盘被非法没收,人才被放回家。
当地政府部门开始他们想劝说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我以事实向他们证明法轮功好,法轮功是高德大法,他们在事实面前无言以对。后来向我威胁说要停发我的退休工资。我微笑着告诉他们,我的退休工资是我的劳动所得,并非他人的恩赐,任何人没有这种权力可以扣发我的退休工资。即使没有退休工资,我也不会饿死,我也决不会放弃大法修炼。随着对法轮功镇压的升级,谈话次数增多。2001年下半年开始要求我写出书面保证——脱离法轮功、攻击大法,被我一一拒绝。虽然他们明知我不可能写保证书,但在上级压力下,不死心,一次又一次地上门,一次又一次地碰壁。
2002年11月初,昆山警方又开始对法轮功实行新一轮抓捕。功友提醒我有危险,于是我被迫开始了近1年的逃亡。由于我被互联网上通缉(事后发现,对我的非法拘留证已于2002年11月20日开出),身份证不能使用,逃亡过程中住宿和乘火车都遇到很大的危险。这一年中,为了安全,我一共更换过7次住处。有几次冒雨搬迁,我背着行李浑身又冷又湿。生活虽然艰难困苦,但我的信念毫不动摇。
2003年2月底昆山警方找不到我,无任何法律手续,将我丈夫从浙江省平湖市押到昆山,软禁了12天,要他说出我的住处,并且对我丈夫说:黄金玲在3月5日前回来说清问题,我们将对她不予追究。我丈夫回答:5日前只有两天,我根本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优惠条件我没办法要。我丈夫实在说不出我在什么地方,软硬兼施都没有效果。在我儿子的强烈要求和抗议下,于3月10日被释放并送回平湖,当日上午还抄了我们的家。除了拿到3盘炼功音乐磁带还拿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空纸盒,警方失望收场。
2003年8月底我丈夫到昆山拿养老金,发现养老金银行账号被警方冻结。当警方发现他时,马上又将他软禁起来。由于我是中国江苏省法轮功唯一被通缉的人员,昆山市公安局多次被上级批评。甚至所在派出所所长为我的出走而被下岗(老所长对杀人案等破案很重视,对法轮功这个新的对像不能很好地领会所谓的“上级指示”,忽视了一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安局方面找我丈夫谈话,表示只要我回来,不抓不关,可以不说清问题(这一点以前从来不肯的),允许不转变信仰。当时我女儿由于公安机关说她散发法轮功真相的光盘于8月8日在浙江嘉兴被非法抓捕。我丈夫觉的我应该回来以便集中精力处理女儿的事,因此同意了昆山公安局的意见,找到并劝我回家。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我于9月28日回到昆山家中,29日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当时我坚持认为自己无罪,不同意“投案自首”这个名称,公安局也就不再坚持。之后我丈夫就协助女婿处理我女儿一事。
直到11月6日,公安当局把我和丈夫叫到昆山青阳派出所,610办公室管主任对我们说只有所谓的“投案自首”才能“从宽处理”(其实是继续迫害),而“投案自首”的必须条件就是说清问题。他完全否认当时的承诺,威胁要所谓的“依法办理”(即逮捕入狱)。当日公安人员即扣留了我(不让回家)并于下一天送苏州洗脑班。我丈夫知道不愿“转化”很可能就回不了家进监狱了,因此于当晚把狱中需用生活用品和衣服送来,他自己回到家中身心疲劳紧张,当晚心绞痛复发。
在中国,除非你愿意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否则随时都有牢狱之灾。进了监狱,如再坚持信仰就备受折磨,这种威胁随时可以发生。
不管环境如何险恶,不管道路如何艰难,我坚信做好人没有错,我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总有法正人间的那一天。
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电话:昆山市区号0512
公安局总机 57702333
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冬林 办公室电话57702840,57702333-50048
政法委书记张月林 办公室电话57703220
公安局局长宋文元
昆山市610办主任管祖兴 办公电话57719293(不准)
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部份人员名单:
李冬林、王晓、杨林荣、陆益华、王焱、张云南、陶小玉、徐颐
昆山市长江派出所在昆山市东新街,电话:57304532
昆山市看守所在青阳路往北转新浦路往西,火车站可乘11路公交车在看守所站下。
看守所部份人员及电话名单:
大队长 刘伟 办公电话:57660728 手机:13862671666
大队长 陈福成 办公电话:57660728
教导员 施海陵 办公电话:57660727
四中队副队长 高丽
管教 梁丽娟(101女监,即黄金玲所在监室管教)
看守所监督电话:57662158、57663301(所长室)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7/3/4/83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