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风化雨”背后的强制与暴力
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入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强制转化,写“四书”,如不从,就被押进严管小号。朝鲜族大法弟子金成权在03年被关进小号一个多月,受尽了犯人的摧残与凌辱,洗脸时,犯人拽他的头发往墙上撞,用打火机烧眉毛,烧胡须,犯人用手弹眼球,用针扎手指尖和脚心,不让睡觉,最下流的迫害行为是拽小便处。用刑后再逼着写了“四书”(即所谓的“转化”)后才允许家属接见,否则就剥夺接见权。经过几番迫害折磨,原本健康的人就会变得形体消瘦,脸色发黑。警察利用、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身心摧残,利用威逼、蒙骗、体罚、侮辱、打骂、酷刑、栽赃、陷害等等流氓手段,从精神上摧垮,肉体上消灭来达到所谓的“转化”目地,并以此作为“业绩”捞取政治、经济利益。大法弟子被剥夺最基本权利,不准会见亲属及通信,不准见驻监狱监察组,用扣留申述材料等手段来掩盖他们的罪行。
教育科李永生、王元春利用“严管”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妥协、转化,而且利用刑事犯人给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用酷刑变着招术折磨法轮功学员,迫使学员“转化”,被转化后的学员又和刑事犯混同在一起,搞群体围攻,实质是继续给学员压力,以达到彻底“转化”。
二、唆使利用刑事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行恶
监狱本是改造犯罪人员的地方,如今的吉林监狱,却利用刑事犯人残酷迫害好人——大法弟子,而且这种倒行逆施的行径一直没有停止过。
1、严管队是狱中之狱,在这里,犯人变成更坏的人。凡是送到严管队的学员都叫所谓“反省人员”,都被犯人看着,实行的是法西斯管理模式,一切权利均被剥夺。他们被逼迫每天坐板达十五、六个小时,坐着要挺直腰,脖子还不准动,稍坐不直就会招来一顿拳脚,有的人屁股都坐烂了,有的坐出肺结核、胸膜炎;一天三餐都是一小块咸菜、一个窝头;晚上不准上厕所,甚至连喘气都受到限制,有人肺部有病,咳嗽一声也会招来一顿拳脚。
有的监区内设抻床,也叫固定床,就是把人固定在小号的地板上,四肢用四个铁铐扣住,这样犯人就可以随便任意折磨,踢打、往身上踩、用开水烫(王凤才)、用针扎。更残酷的是让人仰卧固定住,然后往背后加东西(棉被、水瓶、木板等),他们叫加压,就是把整个人垫起来,并起空,四肢被抻紧,手脖和脚脖上的肉被慢慢撕开,骨头都被抻开了,使人的腰部向上拱,头向后抑,呼吸困难,憋得人脸色苍白,撕心裂肺的疼痛完全可以使人瞬间死亡。有的人一抻就是一、二个小时,有的人被抻坏了送去医院抢救,有的被固定在床上十多天,二十多天,一个月,也有长达二个多月的,肌肉开始萎缩,四肢无力,不能站立,走路需扶墙走,手脚冻坏,身如干柴,简直就是纳粹集中营的再现。有的学员遭受了多次这样的迫害。
凡是被严管的,最短的一个多月,最长的十月有余,三、四个月是平常事。
2、利用所谓“学习班”、“心理矫冶中心”、“心理咨询室”对好人实施心里摧残,妄图把好人变成坏人。吉林监狱在各监区设立“学习班”,利用犯人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手段也是威逼法轮功学员写“四书”、“五书”,也施行坐木板体罚,如不顺从,随意打骂,有时四个犯人打一个大法弟子,重者踢断肋骨(石国宏),屁股被木板打的血肉模糊(刘成军,已被迫害死),多数被打得鼻青脸肿,有的被打掉门牙,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曹中华),有的根本不让睡觉(九天不让郑伟东睡觉)、不让说话、不让接触他人、不准走动,不服者也要上抻床。
“心理矫冶中心”是吉林监狱于2004年4月份开始的迫害大法弟子的新招术,目地还是强行“转化”。大法弟子高振刚从05年9月份,被教育科干事李永生找去谈话,进行所谓的心理“矫冶”、“咨询”,实际就是强行洗脑。李永生带领三个被“矫冶”的心理已完全扭曲的邪悟人员(白野、闫锋、邬庆东)与高谈了一个多月也没达到他们的目地,李永生亲自找到“严管”的犯人徐志刚,授意其对高下毒手。徐带领几个犯人,对高伸手就打,张口就骂,用那些犯人的话说:“吉林监狱里严管队的犯人打人是有执照的”。在多种压力下有些学员被迫写了“五书”,而且根本不是自己写,是它们念什么,你就写什么。被逼迫“转化”了的大法弟子再被逼着去“转化”别的大法弟子。
3、吉林监狱目前做“转化”的主要有两部份人,一部份是以李永生为首的大约十七、八个人集中在一监区,主要使用野蛮、下流的手段,逼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2006年7月开始,以学员看《经文》、电子书为名,先后严管,关小号关了九名大法弟子,他们是姜涛、王俭、张倍齐、田儒凯、刘红、孙迁,王洪亮、刘洋、还有松原市73岁的大法弟子也被押入严管,其中孙迁还上了抻床,被迫害得不行了才给放出小号。另一部份由约十七、八个犹大(即走向反面者),在教育科王元春的带领下集中在十监区,由教育科直接管理(从2006年10月份开始)。犹大们知道学员长期看不到大法经文,便断章取义,曲解大法法理,设迷魂阵,多人围攻一个人,千方百计误导学员,使有的学员在疲劳状态下,理念不清时,不自觉的认同邪悟者的说法,最后使学员变成了正邪不分,进而走上邪悟,甚至沦为协助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工具。对于不接受强制暴力洗脑的,就被押入严管队进行迫害(朱德祥)。
三、株连政策使狱警与犯人丧失人性的迫害大法弟子
据说吉林监狱狱警的工资、犯人的刑期都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挂钩。监狱规定定期完成“转化”任务的,“转化”一人,狱警得奖金一千元,具体实施不同迫害的犯人可得不同的加分奖励,得三分减刑四到五天,多的可加十分;如完不成“转化”任务,从包夹的成员一直到分监区、监区都受株连,包夹人员和组长及护包组人员均扣积分。这种株连使得犯人对坚定的大法弟子产生敌对或仇恨情绪,有些已明白真相的犯人不想干坏事,就要被扣分。有的犯人为了早日出狱,完全变成了人面兽心的变异人。服刑的犯人如能悔过自新,还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即使判了死刑也还有下世的轮回,可是在吉林监狱的唆使、纵容、诱迫下参与了对大法与大法徒的迫害,在无知中断送了自己的未来。在吉林监狱的刑事犯人根本不是在服刑改造,实质是为邪恶准备的迫害法轮功的御用工具。
吉林监狱对法轮功的迫害事实,是泯灭良知的见证!这场惊心动魄、灭绝人性的迫害运动必须立即停止!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对吉林监狱以及中国各地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集中营等邪恶黑窝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事实予以关注和实地调查,呼吁中国良知尚存的人们关注、制止这场长达七年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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