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九年以前,虽然朱宇飚家中有人修炼法轮大法,不过那时朱宇飚并没有特别的在意。反而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受到空前的打压,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到残酷的迫害的事实,让朱宇飚从自己职业的角度,感受极大的冲击。他凭着一颗善良的心,对法律公正的责任心,和作为一名律师对社会公正的良心,开始接法轮功学员家属的委托,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经过朱宇飚的努力,他做成了三次能够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机会。在第一次的辩护中,朱宇飚严正的向法庭提出,红头文件不能替代国家的法律,法庭应该以国家的宪法为准绳,依照事实秉公判决。当庭把法官愣在那里,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后来,只好草草首场。这个正好击中了目前大陆司法的要害,这也显示出朱宇飚律师的智慧和专业的素质。
由于这一次的“红头文件”的事件发生之后,广东司法部门内的一些人开始对朱宇飚另有“看法”和“关照”。另一方面,朱宇飚接受了更多法轮功学员的委托。在后来的两次出庭辩护,法庭给朱律师设置了种种的刁难和障碍,破坏他的调查,严重干扰辩护的过程。
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律师,在目前的中国大陆是很难有所作为的,但是困难并不能阻挡朱宇飚律师的决心,他仍然利用各种机会了解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任何可以利用的条件为法轮功学员提供帮助,从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
据称朱宇飚律师和在林志勇家一起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要被秘密判劳教二年。请各界正义人士给予关注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