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学武曾是孝感学院教师,一直坚修大法,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饱受折磨。
据悉,沈学武被抓是由于邪悟者邹荣荣告密。邹荣荣是武汉市第十三中学语文组教师,她还进武汉“杨园洗脑班”助邪恶“转化”沈学武。
请看到消息的同修齐发正念,清除迫害沈学武和所有非法关押大法弟子背后的邪恶生命与因素,加持沈学武早日正念闯出黑窝,溶入正法洪流。
以下是大法弟子沈学武妻子的求助信
善良的人们:
我在弘博公司下设的一个二级学院(武汉军事经济学院地方生院)工作,我的岗位是辅导员。几年来工作勤勤恳恳,这是学生与领导所公认的。
2006年12月14日,我被学工部高菲叫到院长助理王小辉办公室,后又到人事部,看到里面有人事部长岳蓓、学工部负责保卫工作的副部长胡金泉等,另外八个人我不认识,过一会在同一个学校工作的我丈夫沈学武也被找来,校长助理王小辉问我丈夫是否是炼法轮功的,并说我们隐瞒他炼法轮功身份等。我丈夫沈学武因炼法轮功,在他工作时间,在单位被武昌公安分局一科的胡黎军、周捷等人伙同弘博公司下设的军事经济学院地方生院强行绑架,带至洗脑“转化”班(一个没有任何标志、不属于任何合法单位),至今未归。
院领导刘建书公开在不同场合讲沈学武是犯了“反革命罪”。当我问军事经济学院某些领导人,为什么要株连九族呢?院领导耿向东回答,就是株连九族,共产党就是要对你们株连九族!自此,株连的厄运降临到我头上。
2006年12月15日,我在丈夫头一天出事的情况下,被主管领导口头通知:停职,给予一个月的时间自己找工作。
而我目前的工资还不够我日常开销和付给保姆的费用,同时还要抚养我那没有满两岁的女儿,孩子喊着要爸爸,要喝牛奶,然而我已经没有经济能力满足她的这个基本要求。目前我只有让保姆离开,我自己来带孩子。
出事后我找领导,希望能让我一如既往的工作,可得到的回答是:“这件事影响太大,领导情绪不好,不能给你工作,你要书面的东西没有实质意义,而且以前走的人没有这个先例,我们会把你的工资给你”,诸如此类踢皮球的话。
2006年12月14日,我丈夫被武昌公安分局伙同学校带至洗脑“转化”班后,学院扣发他的工资,包括12月的工资560元、这个学期的课时费10518.8元、弘博公司课时费548元,都没有核发。
而我本来是等着拿这笔钱来还我借来分期付款买房子的钱,我原来答应别人年底发工资还。同时还要抚养我那没有满2岁的女儿。
其间我迫于生活压力多次找领导索要工资,但他们说610找学校要了4万块钱的帮教费,而且这件事出后给他们造成很大麻烦,包括请本部领导过来给全院教职工上思想道德等教育课就花了20天时间,还号召学生讲问题,谈体会,出版报,挂横幅,揭批法轮功等等,耗费了人力,财力,所以他们要将沈学武的工资、课酬扣掉。
我到武昌区610问一个姓况(音)的主任,要工资、课酬、没收收据,他们也不给我,说:“我们是收的学校的钱,又没收你个人的钱,你还是找学校要吧”。
我又回学校找副院长魏燕,她说:“这个钱我们要结算也是跟沈学武结算,你没这个权利跟我们要这个钱,要不你让沈学武和他所在地领导写东西。”现在沈学武委托书已交给校方,他所在地领导问院长魏燕要写什么样的东西,魏燕说“不知道,反正这个钱不能给。”我要发票复印件,他们又不给,要帮教明细项目,他们把我推向610。
我只得找到大校、院长刘建书,没想到刚进门,他就把我往外赶,吓的我孩子嚎啕大哭!
沈学武在学院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总是想办法为学生办好事,教学生做好人。院里领导讲我丈夫写的都是“反动文章”。起初我还相信了,直到那天我清东西发现我丈夫在报纸,讲义上写的文章,写的全是劝人为善,积德,要么是纯学术东西,写得的确好,我才想到他不可能写出“反动文章”。就是因病炼个功,他又有什么错?!绑架他、强制他改变信仰是违法的!他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他的劳动所得不能被用来迫害他本人,这是对他劳动的玷污!
我是他合法的妻子,我们财产共享,他的工资也有我的一份,我有权利在他被非法关押期间领取他的工资和报酬。
军事经济学院某些领导人,丧失人性,利用迫害我丈夫达到自己个人的目的,不择手段,这些人就是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院领导刘建书公开在不同场合讲沈学武是犯了“反革命罪”。什么是“反革命罪”?这个在“文革”时被用来迫害人民的罪名本身就是非法的。而堂堂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高等院校领导、军队大校竟然还用此荒唐的帽子来对付自己的职工,还在到处宣说,这不是明摆着蓄意迫害吗?当然他是用这个罪名吓唬住别人,任他迫害,不要反抗,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
我被通知停职后4天,人事部长岳蓓突然给我打电话热情邀请我回来上班,并说办公室已为我准备好,并承诺工资为1200至1400,而实际12月份只给了我700元,另外380元为12月份前半个月正常岗位工资,是在元月底我多次讨要下才补发。而所谓的上班只不过是变相监禁,方便公安局与610找我。岳蓓一直不告诉我放假的具体时间,并于2月5日放假当天很晚情况下,让我抱着孩子办辞职手续,并强制收走我的合同与钥匙(其中有沈学武办公室钥匙)才给我工资。整个一口蜜腹剑,谋求个人目的帮凶嘴脸。
作为一个公民,请问我该如何去争取我们的合法利益?单位这样“株连九族”对待我是否合理?我能否代替丈夫索要用于维持生计的劳动报酬?我现在一个人在被辞退的情况下又要带孩子,又要还房贷,还要面对债主(我们去年买房时答应今年还给别人的部份首付借款),在这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里我和我的孩子能被允许生存下去吗?!
渴望能得到正义的帮助!
求助者:陈迎春(手机13212769901)
相关责任人电话:
武汉军事经济学院地方生院
院长刘建书 15907155110
院长魏燕 13307136678
院长胡锦生 13507156673
人事部长岳蓓13036123300
李警官 13476092655
邹荣荣 8800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