隗凤兰,女,五十二岁,河北省涞水县宋各庄乡龙安村人。二零零七年三月,隗凤兰去北京证实法被恶人绑架,后被转至河北省涞水县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她绝食反迫害,直至有生命危险时才于三月二十日被放回。但仅过了八天,当地恶人就不顾隗凤兰的生死,于三月二十八日又把她劫持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这是隗凤兰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两年,与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两年,相隔不到一年。
迫害隗凤兰的恶人有:涞水县“六一零”主任王福才,公安局长彭宏志,公安局政保股长戴春杰,宋各庄乡派出所长徐建中。
八年来,隗凤兰被涞水县、乡政府不法人员无数次的辗转关押于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县、乡的不法之徒还经常到隗凤兰家威胁恐吓,使隗凤兰及其家人从经济、精神上都受到极大的打击,正常生活被破坏。
隗凤兰是一个大法的受益者,从一个大字不识的普通家庭主妇,几天时间内竟能通读三百三十二页的《转法轮》,还能背诵一些经文,这是不修炼的人做不到的,这就是大法的超常,而且她身体健康,自修炼后没吃过一粒药,家庭和睦,还有许多大法的神奇在她修炼后展现。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恶党及江氏邪恶集团开始对大法诽谤、造谣污蔑,隗凤兰作为一个大法的受益者,向世人讲清大法真相是理所当然的事,在向乡、县政府上访,讲清大法真相而被当局无理非法关押、罚款的情况下,她进京上访,被劫持回地方,强制洗脑、罚款、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十月四日,涞水县公安局恶警从北京把隗凤兰劫持到涞水县公安局,铐在公安局大院的大铁门上,恶警刘耀华、李增林等对隗凤兰进行毒打,还不许吃饭、喝水、上厕所,刘耀华恶狠狠的说:憋死你,有屎尿往裤子里拉!十月二十七日,恶警勒索隗凤兰家五千元,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在县邪党党校,隗凤兰被涞水县法院的不法之徒按跪在地上,恶徒用板凳腿把她打的浑身黑紫,他们把她的手抻出来打手心、手背,直到她昏迷过去,才将她扔到长椅子上,然后勒索她家二千三百多元。
二零零零年八月,还是在涞水县邪党党校,隗凤兰拒绝放弃大法修炼,孙贵杰指使的公、检、法的不法之徒把她打的遍体鳞伤,不能动弹。恶人把隗凤兰扔进一破废的小煤棚子里关押,小煤棚子里又湿又黑,伸手不见五指,当隗凤兰苏醒过来时,浑身上下的煤沫子。恶人不许隗凤兰吃饭喝水,一连好几天关在里面,当她被放出来时,就象刚从煤窑里出来的一样。恶徒又勒索二千多元。
在长期非法关押中,涞水县看守所恶警给隗凤兰戴上最沉的脚镣、手铐,有时还把手铐脚镣连在一起,使她的头紧贴在脚尖上。
涞水县南关大街金英诊所的王金英是涞水县看守所的狱医,常常以市场上低价买进的药,高价卖给看守所的犯人,从中牟取暴利。为了讨好看守所的人,王金英常常把药送给看守所的所长、狱警,然后从犯人药费中扣钱。王金英在自己迫害大法弟子后遭到现世现报时,就说隗凤兰发正念诅咒的她,所以想方设法的叫看守所的人协同她迫害隗凤兰,强制把隗凤兰绑上扎针输不明药物。
劳教所相关人员:
孙贵杰 男,河北省涞水县副书记
孙金博 男,河北省涞水县书记
王福才 男, 河北省涞水县610主任
彭宏志 男,河北省涞水县公安局局长
戴春杰 男,河北省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长
被告人:徐建中 男,河北省涞水县宋各庄乡派出所长
被告人:张鹏达 男,河北省涞水县看守所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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