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编辑举《长春朱淑云遭迫害》的稿件为例,改写文章的第一段(也叫导语),我看完这段以后,对于编辑所提出的理论了然于胸,他说:这一段可以有两种写法:1)简述新闻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2)简述该事件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接下来要怎么写?编辑说:“基本上就是以时间顺序展开叙述朱被迫害的经过。”“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应该调整顺序,把重要的事情放在前面。千万不要把新闻报导写成一篇流水帐。”看到这里,能够印证我写报导时的观念跟思路是否正确。
编辑顺便提到:“但是这类新闻毕竟是揭露迫害,所以我在描述恶警时也用了一些贬义词。”以及,对于文章结尾的写法,编辑也说:“因为毕竟是揭露迫害的新闻,我们可以加上句评论。”
这样,让我积存心中的疑惑,就是写明慧网的报导类文章是否要百分百客观的问题有了答案,找到了拿捏的分寸。不过,在记者伊安•约翰逊所撰《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这篇报导法轮功的文章里,我觉的似乎近于完全客观的。
另外,看了这篇编辑修改后的文章,心里有两点疑问:一、文中似未提到朱遭绑架及刑讯等消息的来源,在新闻报导中是否须交代?二、文中只说朱在超市停自行车时被绑架的,为何无缘无故被绑架,以及遭绑架后为何拒绝透露姓名等均未说明,对于生活在自由民主国家的读者是否易生疑惑?
我原是个新闻写作的门外汉,自从写报导类文章以来,自己一面观摩媒体的报导文章,一面自己摸索着写,迄今还是在学习的阶段。目前我写作这类文章的目标是,如何让读者喜闻乐见,在忠于事实的原则下,技巧的溶入大法的内涵、揭露迫害真相。
有时觉的,同样的活动在许多不同的地方连续出现,假如都写类似的东西,对读者来说,也就没有新鲜感了,于是尝试从各地不同的民俗风情等切入,或是改变一下写作的方式,不知同修们有没有碰到同样的问题。我在采访新闻时,一定亲自到现场,有了临场感写出来的报导,心里才会踏实,有时在现场会发现新的新闻点,往往会有料想不到的收获。
《明慧编辑手记》的做法,对象我这种摸索着写作的人来说是一大福音,如能长期做下去,相信对专业能力的提升,会有很大的帮助。看了这篇《长春朱淑云遭刑讯逼供 后被非法劳教》一文后,好象看到了大陆同修在枪林弹雨中写文章;而我是背着相机在台湾这个自由的环境里,轻松的捕捉镜头,其艰困程度相差何止千里,这是我写完这篇文章后的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