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景石:原乐陵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610。在任职期间,死心塌地追随江、罗流氓集团积极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其人阴险毒辣,乐陵市所有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都是经其直接参与、批准。其人利用邪党赋予之邪恶权力,任意绑架大法弟子,敲诈勒索大法弟子钱财数十万元,不开收据,将黑心得来的钱据为己有,中饱私囊,任意挥霍。
张文杰:现任乐陵市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自持99年720以来,其人积极追随江、罗流氓集团,充当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黑先锋。坏事干绝。为了眼前一点蝇头私利天良丧尽。其直接参与、带领对数十名大法弟子的抓捕、抄家、关押、罚款、劳教。勒索大法学员钱财几万元。2002年因破坏大法资料点被邪党德州市公安局表彰嘉奖。其人至今执迷不悟,继续为恶党卖命,干着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坏事。
杨吉华:原乐陵市政法委副书记,中共恶党乐陵市610办公室主任。任职期间,追随江、罗流氓集团,仇视大法,诽谤大法师父。在其精心安排下,乐陵市办了两期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脑班,利用从劳教所邪悟出来的学员转化大法弟子,不转化不让回家,坚持不转化就关入看守所。2002年秋季,杨吉华安排将乐陵市丁秀兰等5名大法弟子送到德州市洗脑班,不转化不放人,强制转化,并勒索每人2000元食宿费。2003年春,其直接操纵办了乐陵市第二期洗脑班,强制转化9名大法学员,并勒索每人500-2000元不等。对大法与众生犯下大罪。
李化云:原乐陵市公安局看守所狱警(现已离职),其人道德败坏,流氓成性,诽谤大法与大法师父,殴打大法弟子,污辱大法女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