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例子是我自己,我于1998年得法,我曾于2003年同家人一起去香港旅游。一下火车,一位中年女同修迎上来给我真相光盘,开始我以为是做广告的,本能想推,但随即马上知道给我的是什么,就接过来。在香港停留的10天里,我多次遇到同修,得到很多真相资料和光盘,并第一次全面给父母、女儿讲真相,并给他们看光盘,使他们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以前我父母由于很害怕,不想听我讲。我还将资料和光盘带回来,给很多有缘人看了,并作为母带录制了一些送人。
我办公室的一位同事很早就知道大法真相,有比较正面的认识,知道大法好,恶党不好,但还是半信半疑,也不愿意退团,认为没有必要。今年过年去香港旅游,回来主动跟我说在香港最繁华的地方看到退党讯息,感觉她很受震动,于是我又在适当的时候再提退团一事,她这次很痛快的就同意了。我相信香港之行对她有很大影响,从多方面证明了我告诉她的事情。
另外还有一次发生在不久前,在车上坐了五个同事,其中一个同事刚从香港出差回来,很自然的提到她在香港碰到大法弟子讲真相和退党的消息,很是吃惊,没想到香港法轮功是合法的。我就顺势讲到全世界都是合法的,这是信仰自由,只有大陆不行,结果谁也没有反驳。虽然那天没有机会进一步讲真相,但我相信车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震动。
在此,借明慧网的一角,我向香港同修表达我的敬意,你们持之以恒的向大陆同胞讲真相,真的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也给我们在大陆的同修增强了信心,我们不能老是依赖大陆外的同修,大家配合起来,全世界的大法弟子形成一个整体,助师正法,圆满随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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