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山西黑砖窑”有前总书记、现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等团伙作后台,假如“惊动高层”也白搭,假如走投无路的400位父亲来到了美国校园,展开了“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父亲泣血呼救”的寻子活动,假设父亲们根据自己收集的一系列证据披露出:
“砖窑里有57个孩子,最小的9岁,最大的才16岁,有的孩子在这已经呆了两年多。一天工作19个小时以上,还经常被打!”(法制周报)
“砖窑有打手和狼狗看管,农民工没有人身自由,每天工作时间达15至16个小时以上,一日三餐就是吃馒头、喝凉水,没有任何蔬菜。”(新华社)
“两名十六七岁的懵懂少女,遭遇黑中介,误入黑砖厂,白天干着牛马活,夜晚被逼作‘厂妓’,干活表现好身体健全的民工和当地勤杂人员可以持厂里发的‘票票’去嫖宿,50元一次,每月从工资里扣除。”(中新网 当代慰安妇:黑砖厂里的少女性奴)
“……那些残忍的屠杀,比如把人打晕了直接扔进搅拌机打成肉泥。”(6月18日《燕赵都市报》)
“患有先天性痴呆症的甘肃籍农民工刘宝(绰号)被打手打死,埋在砖窑附近。”(中新网)
“(有的孩子被打得)奄奄一息时黑心的工头和窑主就把被骗的苦工活活埋掉。这些孩子身上都因为长期不洗澡长满了牛皮癣似的皮屑,他们最小的只有8岁,8岁的孩子为了一顿饱餐是那么顺从,每天都干着成人都难以承受的重活。”(解放网)
“‘小河南’遍体鳞伤地躺在地上,头被打肿了,眼睛好象快暴出来。‘你们看看,这就是逃跑的下场。’一名打手用烧得通红的烙铁朝‘小河南’背部烙去,屋内回荡着烙铁烫烧皮肤发出的‘滋滋’声,‘小河南’则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法制周报)
“令我们心寒的是,乡派出所不仅置之不理,还百般阻挠刁难我们带走已经解救出来的孩子,而且在窑主对我们进行威胁恐吓也坐视不管。”(大河论坛)
“32农民工被囚山西黑砖厂 1天工作20小时”“砖厂囚禁流浪汉干活 不听话者被活活打死”“黑窑奴工十年之痛:当地部门保持沉默”“大学生身陷黑砖窑:每天工作19小时经常被打”“几名不到14岁小窑工不敢说话”“母亲声泪俱下哀求黑窑厂放出孩子”“山西惊爆恶性大案:黑砖窑犹如集中营”“河北临西惊现残疾包身工”“来自大巴山的血泪控诉”“黑砖厂里的少女性奴”“奴隶们就在这样的高温下服役”“少年血泪铺黑工之路”“民工在黑砖窑双肩骨折仍被逼干活”“山西黑砖场工人成奴隶 遭非人虐待性命无保”“疑有上千孩子被骗卖做奴工”——
……
“包身工”“童工”“奴工”“性奴”“还有口气就被活埋”“用搅拌机把人打成肉泥”“用烙铁烫烧皮肤”“私人集中营”“人间炼狱”……,试想想,中共使领馆会坐视这些父亲们给“太平盛世”抹黑,给“大国崛起”下绊脚,给“和谐社会”制造噪音呢?很可能不会。
“谎言永远是谎言,绝替代不了真相!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人民当家做主,哪里来的奴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哪里来的童工?现在是人权最好时期,哪里来的集中营?同是中华民族,何来虐待、灭绝他人?山西是人民的山西,人说山西好风光,地肥水美五谷香。大国的崛起,需要砖,要砖就要有砖窑,砖窑主是中华民族腾飞的希望。但是,在反华势力的支持下,有人利用各种手段,制造和散布谣言,欺骗不明真相的民众,肆意诬蔑和诋毁砖窑主的光辉形象。诋毁砖窑主,就是毁我中华。在美国社会,甚至学术界,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我们大纽约地区25所高校某联谊会联合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和强烈抗议!我们要不信谣,不传谣,让鼓吹山西黑砖窑的谎言彻底破产。”——摘自《某联谊会强烈抗议一小撮父亲破坏中国形象的公开信》。
以上故事纯属虚构。读者觉的这个虚构的玩笑是不是开的太大了?是,也不是。
当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大学举办“中国的种族灭绝:基于法轮功成员的活体器官采集”的座谈会时,“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某些头头儿们,真的就在中共使领馆的操纵下,干扰讨论会,并发表公开信进行抗议。上面那一段关于“山西黑砖窑”的模拟公开信正是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攻击法轮功的公开信中学来的。
法轮功学员举办讨论会旨在向社会呼吁关注正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特别是知情人举报的有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骇人听闻的指控。做活摘手术的医生的家属提供的情况,新闻记者了解到的活摘内幕,大量对器官移植医院的电话问询得到的可怕印证,去中国换器官的病患透露的实情,中国器官市场的不同寻常的发展速度,器官供体来源为什么如此丰富,江泽民团伙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和下达的迫害指令如何可能造成活摘器官的发生,幸存者提供的在劳教所和监狱险遭毒手的遭遇,器官移植的巨大的利益诱惑,等等种种可怕的迹象,都说明活摘器官的真实性不容忽视。其实,这些头头儿们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跟着中共仇视法轮功,否认有迫害,本身就是中共煽动仇恨的明证,就是为活摘器官作旁证。想一想,如果“黑砖窑”能把无辜的孩子都能逼成“童工”、“性奴”,那么,对被描绘成国家最危险最仇恨的敌人,对没有任何人身保障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什么做不出来呢?
人们有理由怀疑活摘器官的惨案是不是真的(就如同怀疑“黑砖窑”一样),但是,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实际上收集到的有关活摘器官的线索和证据远远不止于此),我们都没有理由保持沉默,没有理由不去制止可能的悲剧。法轮功学员专门为此牵头组建了“赴中国大陆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https://cipfg.org/),邀请各界人士,希望中共能够允许外界的调查团进入大陆进行独立的调查。这是一个阻止可能存在并继续在发生的悲剧的再合理、再正当不过的要求,而中共却一再拒绝调查团进入大陆。
遗憾的是,我们看到本来可以扮演良心角色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某些头头儿们,就算自己难以置信,也完全可以从人道良心出发,支持独立调查的诉求,去弄个水落石出,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选择了出卖着良心。如果把时光倒退40年,50年,假设那时也有使领馆,也有“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如果中共要求海外学子去声讨右派,去歌颂大跃进,去支持文革,头头儿们也会发表公开信去跟随中共起舞吗?
其实,“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某些头头儿们并没有到中国去调查,并不知道监狱、劳教所、医院等器官来源的实情,在公开信中驳斥有关活摘指控的根本理由就是一句“同是中华民族”——意思是说,都是中国人,中国人怎么可能去残害、灭绝中国人呢?
“黑砖窑”背后的黑势力是不是中国人?“黑砖窑”里的包身工是不是中国人?“黑砖窑”的少女性奴是不是中国人?“黑砖窑”里还有口气就被活埋的是不是中国人?这不都是中国人在害中国人吗?
“黑砖窑”的悲剧,让无数人感到震惊。人们读着那一个个惨烈的故事,感受着找不到孩子的母亲父亲们的悲愤,有良知的人们多么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但是,“黑砖窑”是真的。痛心之余,人们也在反思这样的悲剧为什么会发生。人贩的黑心,监工的残忍,包工头的人性灭绝,地方官员的渎职,法制的不健全等等都是原因。“南方都市报”的一篇“必须正视山西黑窑里人性的集体沉沦”揭示出了悲剧更深刻的一面。是的,制止悲剧不能光靠“惊动高层”,而是整个国民的心态要从麻木和对生命的漠视中清醒过来。山西黑砖窑早就被曝光过,而且不只是在山西,在南方的惠州、北方的哈尔滨、伊春都有,为什么屡禁不止?
我们庆幸“黑砖窑”的悲剧被披露了出来,我们也希望同样的悲剧不再重演。有一天,不会太久,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会大白于天下,如果包括活摘器官在内的种种邪恶被曝光出来,所有的人,都将在真相面前面对自己良心的拷问:在这场中国人对中国人的迫害中,你做了什么呢?“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某些头头儿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做中华儿女,不做马列子孙”,同中共决裂,不要盗用“广大海外学子”的名义去助纣为虐,而是帮助中华民族结束种种非人的悲剧,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才能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这才是真正在帮助中国的崛起,帮助中国走入太平盛世。
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背景介绍:
所谓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其实是中共控制的学生社团,使领馆提供活动经费,并在一定程度上操纵学生会干部的选举。作为大多数留学生,并不了解学生会头目们跟中共使领馆的关系和背后的交易,中共通过控制头头儿们,把这个组织实际上变为了中共在海外延续国内政治斗争的御用工具和特务组织。
美国哥伦比大大学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在其章程上,列出的三个顾问中,有两个是中领馆的(Fanglin Ai 和 Da Yao),在其章程的最后,有一句“(本章程)由纽约总领事审阅”(Reviewed by: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New York)。
从维基百科全书上可以查到有关“全英学联”(“全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说明:“中国驻英使馆教育处为全英学联提供咨询和指导。”“长期以来,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是全英学联和各个地方学联的主要资助机构”。
全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章程规定“全英学联接受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指导”“由全英学联常委会推选其中二至三名作为正式主席候选人,并征得驻英使馆同意。”
德国维尔茨堡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章程中有关“学生会的解散”条款中,规定(1)学生会的解散和废除都应通知大使馆。(2)学生会解散后所有财务上交大使馆。
在很多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网站上,都有关于头头儿们被使领馆邀请去参加座谈会的报道,比如,学习“两会精神”。在镇压法轮功后,联谊会更是中共在海外营造广大“海外学子、侨民声讨法轮功”假相的急先锋,这些报道出口转内销到国内新闻中,欺骗大陆民众。
中共控制和资助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其头目接受中共的资助并帮助中共进行政治宣传,这种行为涉嫌违法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www.fara.gov)是一部专门对外国利益集团及其代理人活动进行管理的法律。外国代理人登记处归司法部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 or NSD)下设的反间谍部门(Counterespionage Section or CES)管理。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国、意大利的纳粹和法西斯组织的代理人在美国进行宣传和颠覆活动引起了美国社会舆论的不安,美国国会于是在1938年通过了该法,以后又多次进行修订。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及其修正案的主要规定是:(1)任何代表外国政府或“外国委托人”在美国进行院外活动的人或民间团体(包括公司、社会团体等)即“外国代理人”,必须向司法部登记,详细报告活动情况;(2)外国代理人在与政府机构、官员和国会议员打交道时,必须声明自己的身份,所代表的外国委托人;(3)司法部每年向国会提交一份根据该法案登记的外国委托人情况的报告。
根据法律,在西方社会若在当地从事为本国政府游说、公关等活动,通常要公开、合法注册后才能代理这类业务。若从事收集情报、在西方国家延伸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活动、限制他人宗教信仰或煽动仇恨等活动,那就是特务行为,也是触犯美国法律的行为。违法者将被罚款或者(或同时)遭到不超过10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