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辉南县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吉林辉南县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劳教的迫害,以下是遭迫害者名单,其中有的人被多次非法劳教。整个迫害是自上而下的,辉南县包括县政府、六一零、国保大队、公安局、街道、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看守所等都参与了这一迫害。

朝阳镇:

吕艳红(质检站),非法劳教三年
迟丽娟(市政),非法劳教三年
叶桂兰(五中教师),非法劳教三年
于冬梅(邮电局),非法劳教三年
李建新(国税局),非法劳教二年
陈学英(挂车厂),非法劳教三年
秦玉章(铁路大修段),非法劳教二年半
王淑兰(电业家属、保外)
李冬梅(个体)
潘玉兰(个体),非法劳教二年
刘桂玲(个体)
周继辛(个体)
李祥(个体)
马世艳(饮食服务公司)先后于零二年至零七年被二次非法劳教,共五年
赵福祥(梅河监狱)被非法劳教二次
刘凤武(个体),非法劳教二年、加期七十天

辉南镇:

黄慧君

金川镇:

董光文(金川小学校长),非法劳教二次
董成芳(农民),非法劳教三次
张静波及其妻子(农民)
杨丽华(农民)
牟日春(农民),判刑六年
董赛牢(深圳居民),非法劳教一年
李亚梅(农民),非法劳教二次
王桂花(农民)

板石河:

夏广林(胜利电站站长),非法劳教三年
样子梢:刘景林(农民)
崔红军(农民、保外)

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的还有:

夏广莉(原血栓医院会计)
徐君(电业知青厂)
张金媛(电业知青厂)
朱淑清(朝阳镇居民)
曹永繁(金川农民)
李满芬(金川农民)
徐桂芳(金川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