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祥遭迫害经历:
肖志祥湖南湘潭市煤气公司退休干部。当过中学校长,湘潭市煤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等职。
九九年十月份因与同修在外炼功被送治安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除夕之夜到天安门护法,人还没有去,二月二十五日被刑事拘留。因被怀疑是组织者,而被长期关押看守所约二年,二零零一年被非法转捕判刑三年。十一月七日秘密转送沅江劳改农场、赤山监狱迫害。在赤山监狱被吊铐折磨。二零零三年从监狱回家,恶人不给退休工资,也没有了户口。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刚上班,市“六一零”办和公安、社区居委会一伙人到了市煤气公司肖志祥家,说是两会期间怕法轮功学员出来活动,要老肖到市伍家花园法制教育基地去参加学习班(即洗脑班)。六十几岁的老肖听了坚决不肯去,老伴也坚决反对,老肖说:“我在家学法,炼功做好人,这是我的基本权利,凭什么要跟你们去那里。开会在北京,我老百姓穿衣吃饭过日子在湘潭,怎么会影响你开会,真是岂有此理。进到洗脑班你想让放弃修炼,这是办不到的,想转化我妄想。
二零零四年元月十八日一伙恶人约七、八个人,闯入肖志祥家,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六十多岁的肖志祥强行绑架。为防止他叫喊,恶徒们就使劲揪住他的头发,锁喉掐脖子,扯衣领,强行塞入警车,“六一零”他们七、八个人强行将老肖抬下五楼、绑架到伍家花园洗脑班。非法抄他的家,将所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掠走。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大法弟子肖志祥外出买菜时,被湘潭“六一零”雨湖分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当时围观群众较多,他毫无畏惧的高喊“法轮大法好”。恶人又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月三十日,湘潭市雨湖区恶党法院审判长范建阳、审判员周新民、魏伟、书记员杨又华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雨刑初字第73号,非法判肖志祥三年六个月。肖志祥在此书上写下了:宇宙的特性是真、善、忍,宇宙不是邪恶逞凶的地方,一切污泥浊水将荡涤殆尽。
老肖再次被非法关入郴州监狱。在那喊“法轮大法好”关了三个月禁闭关小号折磨。现在被邪恶转到湖南网岭监狱关押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