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第二天我的家人去二人班乡时,发现现场早已被破坏,摩托车被推走,二人班乡所长一口否认是他们所里民警撞的,并谎称是当地过路村民发现我二人躺在沟里打电话报的警,是他们派出所里的民警救的我。并说一切后果由密山市国保大队高世同与高鹏飞负责,你们找他们解决。而与此同时的早晨,政保科的一伙人到医院所谓的调查,当看到我与朋友的诊断结果时,便一哄而散,只留下高世同到我的病房“调查”,作笔录,可是对我所陈述的被撞经过却一点不记,当我与家人问其既然是来调查情况,为何不记我被撞的经过时,高世同却说:“那些没用,我们只记对我们有利的。”我到现在也不清楚高世同所指的“我们”是指二人班乡撞人凶手李国臣,还是指所有参与此事的政保科警察,或是所有中国大陆的执法人员。不过从他的语气、态度到他手里记录的内容可以看出,他所指的“我们”肯定不是“人民公仆为人民”中所说的人民。而政保科指导员高鹏飞,更是在我家人去向政保科追要被他们抢去的手机摩托时,毫不避讳的说:“你就认了吧,他是炼法轮功的,告也没用,你如果能告赢,我请你吃饭。”并把给我的扣押证上他们强行写的法轮功真相传单由几百份长到几千份,最后竟说俩人是法轮功骨干,那晚撒发几万份传单,这是大案、要案。
而能如此肆无忌惮的为迫害找借口的原因,我是炼法轮功的,又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过两年。而在我被劳教的两年中,我始终不知道我是因为犯了什么罪而被劳教的,直到回来之后我才知道,他们是以扰乱社会治安,还有谎称在我家中搜出法轮功真相传单与书籍二十余种,以此来定的我罪(家中根本就没有),我也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平民老百姓,只是在家过着平淡的生活,闲时看看书,炼炼功,又到底怎样的扰乱了“社会治安”。这个扰乱社会治安的“社会”是由人民大众构成的,还是别有用心的个别人组成的。而两年漫长的冤狱才相隔短短的两年又迫害,而这一切却只因为我“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而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依照法律,我也不知我违了谁的法,扰乱了谁的治安。相反,这些披着法律外衣的所谓执法者,为了达到他们个人的目地与私欲,处处做着与法律相违背的事情。
就我而言,撞我的二人班乡警察只仅仅抱着怀疑是散发法轮功传单的心态就敢把人往死里撞,而在送我去医院的途中,竟当着满车的医护人员面,对他一起的警察说:“早知这样,不如当初把他一下撞死省事。”而当撞人后发现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又造下了一系列的假证,既不用为自己撞人担负任何责任,又给自己报功。这种手段是恶党培养出来的。而与此事相关的层层上级及执法人员,更是相互包庇,官官相护,变本加厉的陷害,违心的干着丧天害理,执法犯法的勾当。密山政保科的几名所谓执法者,为了达到其个人目地,更是不择手段:欺骗、恐吓、威胁无所不用其极,在我与朋友被撞严重的时候,他们怕担责任,几乎连面都不敢见,与相推脱,哄骗我家人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而当我伤势好转后,他们又怕我到处上告,曝光他们的恶行而曾冒充过水利局、教育局、工商局而想把我秘密绑架。而与我一起的受害人也曾多次被他们诱骗到政保科、看守所,而前几日又被他们绑架至看守所,至今生死不明。而从他们口中得知,目前指使他们这么干的就是现任的公安局长冯晓东。在这过程中,政保科大队长李刚因受到压力想尽快把我抓住,竟谎称让我到密山政保科去领回被他们抢去的摩托,并说商量赔偿我造成的一切损失。见我没上当,又多次派民警到我亲属家冒充是查户口的找我。又恐吓、威胁我的父亲,如果不说出我在哪,就要通知教育局,停发我父亲的工资。
我是家里的独子,只有一个妹妹,正在上大学,而出身农民的我,只有靠体力为生,现在我被撞成这样,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我的下半生已经没有了着落,上边还有88岁年迈的奶奶,下有刚刚结婚两年的妻子与一直没有见面的女儿。生活的重担不自觉的落在了我的父母身上,而我的父亲是残疾人,只靠仅有的工资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身为人民警察,人民公仆的执法者,意能想出如此手段相威胁。良心何在?
我的全家已被逼的走投无路。我会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抱着永远不变的信念一直告下去,告到市、告到省、告到中央、告到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告到停止对我与我的家人的迫害,赔偿给我与我的家人造成的一切身心与经济上造成的损失为止。
也希望所有还有正义、还有良知的真正执法者能关注我和与我一样备受迫害的善良民众,为他们的同时,也是在为你们自己。如果他们不被强占土地,他们不会去上访,如果他们不被强拆房屋,他们不会去暴力反抗,如果他们不被强迫放弃信仰,他们也不会走出来揭露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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