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晓丽被张家口洗脑班绑架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大法弟子闫晓丽,女,四十一、二岁,系河北省涿鹿县农村信用联社鼓楼信用社职工。2007年4月上旬闫晓丽利用恶党的附属组织团县委组织的植树活动讲真相,被不明真相人员举报。结果闫晓丽被“610”恶人劫持到洗脑班迫害达一个月之久。

在涿鹿县委副书记任元、县政法委书记张志福、县610主任赵宣等指使下,4月11日县610李志明、班志勇到单位要找她进行迫害性所谓“谈话”,未达到目的。

4月12日上午,李志明、班志勇又到单位,将她叫到联社监事长陈伟办公室,试图让闫晓丽写所谓“保证书”未成功。当日下午,李志明、班志勇骗她说去见联社理事长李海林,结果被强行推上车送张家口洗脑班(所谓“张家口桥东区法制学校”)进行强迫洗脑。

在洗脑班,闫晓丽不配合邪党恶人的指使,他们就对她罚站,从早上8点站到晚上10点、11点甚至1点;一天由吃两顿饭,改吃一顿饭,一顿只给一个馒头、一点咸菜。有两次罚站到夜间1点钟,再将她反铐在一个用铁架围成的椅子里(许多大法学员都遭受过这样的迫害),只能坐着不能动弹,一夜无法入睡,次日早晨继续罚站一天一夜。罚站时一个站姿不许动,一动就骂。经过连续一个星期的折磨,闫晓丽身体急速消瘦,腿、脚浮肿,行走不便。恶人强迫她写“四书”。一个星期后,每天继续对她进行精神迫害,强迫看诋毁法轮功的光盘,强迫写所谓“观后感”。

闫晓丽在失去人身自由、身心受到严重煎熬的同时,她的亲人也受到很大伤害:闫晓丽父母年事已高,整天坐立不安;婆婆以泪洗面;读书的儿子无人照管;丈夫经常彻夜难眠,寝食难安。

直到5月15日县政法委、县610才放她回家。

在这期间涿鹿县610和洗脑班(张家口桥东区法制学校)向单位索要8000元洗脑费。闫晓丽的亲人四处奔波,求人说情,希望她早日出来,被迫送礼10000元,另加其它费用1000元,家庭经济损失达11000多元。

附相关电话(区号:0313 邮编:675600)

涿鹿县县委副书记任元 6521148 6586666(宅) 13633139818
涿鹿县政法委书记张志福 6521066 2015090(宅) 13903237929
原涿鹿县团县委书记(现武家沟镇书记)赫金龙 6718068(办)
涿鹿县610主任赵宣 6521076 6534298(宅)    13833358536
涿鹿县610不法人员 李志明 6521076(办) 6533928(宅) 手机:13932390856
涿鹿县610不法人员 班智勇 6521076(办) 手机 13653131933

涿鹿县农村信用联社各储蓄网点及各办公室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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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郭志远 652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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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涿鹿镇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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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6522914
南关储蓄所 6524333
轩辕信用社 吕强 6585529
和平街信用社 6523727
鼓楼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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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街储蓄所 6585189
涿鹿县东小庄农村信用联社:王孝龙 656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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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67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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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耀农村信用社 张效军 6790007
五堡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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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信用社分社 张伟 673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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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67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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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寺农村信用社 6756016
卧佛寺农村信用社 6758028
大堡农村信用社 678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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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家沟农村信用社 张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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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67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