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除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外,任何个人、团体、组织不得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不准确处以法律规定为准)
我现在依照中国的现行法律,以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状告辰溪县“610办公室”(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主任翟晓明、副主任罗建如等相关人员,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声张正义,曝光这些无法无天的行为,制止坏人任意迫害好人,想抓就抓,想关就关,无法无天!!
07年9月20日,湖南省辰溪县610恐怖主任翟晓明、副主任罗建如,610成员黄明强,辰阳镇610主任魏明改等人,找到我的单位辰溪县气象局,找到我,要我到他们的办公室去谈话。
我当即说道:有什么事情就在这里讲,为什么要到你们办公室去?!翟晓明脸色一变,说:“送你去学习班!让你看看是共产党的政策好,还是你法轮功好!”
我说我没犯法,他说你如果犯法了就老早抓你了,哪里只送你去法制学习班?我不肯走,翟就对身边的人说:“拉他走!!”610副主任罗建和、辰阳镇610主任魏明改两人,把我从二楼拉到一楼,塞进了一辆警车。
当警车开到我们局大门口时,翟晓明和罗建和下了车,上了路边停着的一辆怀化国安的警车,车里还有另一个被强行绑架的大法弟子欧家法。他们让我换了一辆出租车,和我一个车的有魏明改,还有另一个女工作人员向秀兰。我们的出租车在前,警车在后,向怀化开去。
洗脑班在怀化老湖天桥附近,路上经过了怀化市实验学校,离开大路,车子在小路上开了一阵。这是一个旧印刷厂宿舍,厂子大门是红色的,是刷新后的旧房,共有四层。有两个单元,每个单元有一个铁门,共有16个套房,每套房子是两室一厅,窗户外是防盗网。一个套房里面非法关押着一个大法弟子。
当天被绑架来的辰溪大法弟子还有欧家法,和孝坪乡的一位女大法弟子和另外一个六十多岁的女大法弟子,其他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当晚我就拒绝吃饭,我们气象局的纪检书记余斌赶来了,他非常生气,叫来了一个610人员,也是姓余的,叫他要好好的教训一下我。这个人喝了酒的,一把抓住我的手,将我的手指整个的用力往后反压,一边对我大声说道:“你要老实点!你到这里来是学习来的,你要听话!!”
后来,辰溪县610副主任李会猛制止了他,说这是基地,不允许打人,可以讨论,也允许争论。那个折腾我的人就走了。(这个李会猛曾公开讲过:在我这里我不管法轮功的好和坏,你们在这里就必须要服从管理。)
有一个610的人员私下对我说过:“我也是不愿意做这个事情,已经厌倦了这个政法工作,但是我没有办法啊,要不然你给我找个工作行不?上面要我们抓人,我也实在是没办法。我对你们法轮功的人是从来都没有打过,也没有骂过。”
在洗脑班里,我看到许多610人员也有善的一面,没有使用暴力对待我们,只有少数的人动用暴力。但是镇压是他们那个党的命令,他们不得不违心的执行,可见这场镇压早已经不得人心,而且他们自己也是受到了伤害和压迫做了不情愿的事情,他们也是受害人啊!
我在绝食一天后,放出了洗脑班。现在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有工作不能回去干!妻儿老小得不到我的消息,家里的亲人见不到面!你们认为害了我,欠了债可以不还的吗?那是决对不行的!人不治,天都要治你!还在为恶的人,神灵在看着你,在给你记着善恶帐!
我的单位已经停发我的工资,据说洗脑班的费用是六千元一个月。
我写这篇文章并不是想针对哪个人,奉劝那些做坏事的人赶快住手,悬崖勒马,不要害人了,这个党是不可能替你承担罪责的!那些还在这样的害人工作中哀叹“没有办法”的人啊,认真想想吧,这样害人的所谓“工作”还能不能做下去?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尽早退党自救吧!
曝光邪恶,声张正义,还我正常生活的权利!
------湖南辰溪大法弟子 余绍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