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春 |
于凤春,女,43岁,家住双鸭山市尖山区二十六中附近,原来患有肝腹水,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身体健康。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在1999年7月20日被佳铁公安处绑架,在南岔被非法关押一天,被双鸭山公安局抓入矿务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天。
2000年3月,于凤春到市“610”营救非法关押在佳市劳教所的同修,被双鸭山岭东公安分局不法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半个月,并被岭东公安分局勒索3000元。
2000年5月17日,于凤春被佳东公安分局绑架,被双鸭山公安局拘留半个月。2000年6月,被岭东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一年,在佳木斯劳教所遭受非法关押迫害。
2002年1月10日,于凤春在北京天安门被天安门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被劫持到怀柔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被岭东公安分局绑架回双鸭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
2006年5月16日,于凤春在双鸭山美侨商场讲真相时,被永红派出所恶警绑架,被劫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被发现身体出现腹水症状,于5月24日释放。
八年来,当地片警对于凤春的骚扰不断。2007年8月31日,双鸭山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所长、警长等一行四人又闯入于凤春家,非法抄家,强行抢走私人物品,并对其进行恐吓、威胁。恶党长期的精神和肉体的迫害,导致于凤春身体健康恶化,于2007年12月27日含冤去世。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1/4/92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