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辉,男,三十六岁,大专文化,工作单位:鸡东县永和镇中学教师。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七点多钟,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与第二派出所恶警到穆姓法轮功学员家行恶未遂后,窜到张明辉家后院敲门,张母将门打开,见一黑色轿车停在后院的路边,四个警察进屋就说:我们是公安的,找张明辉了解一下法轮功的情况。见张明辉出来就对其说:把法轮功的东西交出来。张明辉对他们说,你们坐下,我给你们讲一讲法轮功的情况,法轮功教的是真善忍,现已洪传八十多个国家,……恶警说:你别跟我讲这些,把东西交出来。一人扭着张的胳膊,另两恶警把张明辉按倒铐上手铐,妻子见张明辉被恶警凌辱拷打,想解救丈夫,被恶警强行阻止。一恶警说:快给她扣走。张的妻子见警察行恶就喊人,住在同院的弟媳赶了过来,恶警就命令她,把孩子抱走。张弟媳说:一个吃奶的孩子,我可伺候不了。
张明辉妻子见恶警们铐了丈夫又要对自己行凶,就以自卫的方式阻拦恶警不让其靠近自己,被恶警抓住按倒在地又拖拽到厨房开始大打出手,二十分钟后心虚的恶警又打电话叫来十多个警察,将张明辉的妻子按住打耳光,将她的嘴唇打破。
随后恶警把张明辉住屋的房门玻璃撬下,进屋抄家,抄走的私人物品有:大法书籍、资料,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VCD影碟机、手机、光碟,张明辉姐姐存放他处的四千五百元存款卡一张;其它物品若干。
张明辉被劫走前,一恶警指张妻子问:她带不带走?一恶警说:等问问局长。回头对张妻说,你老实点一会就放你。
当天恶警将张明辉绑架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四楼、五楼施以酷刑折磨,第二天有人看到张明辉的双手被打肿的不能回弯,解开的裤子无法系上。其它迫害事实待查。
张明辉妻子带着只有八个月的儿子在恶警的恐吓和骚扰中于二十六日已流离失所。
参与迫害的单位、人员、电话:(区号:0467)
鸡东县公安局局长徐德文:手机-13946809777 宅电-2380368 办公室-5583923。
鸡东县公安局副局长金基赫(主抓迫害法轮功):手机-13946821777宅电- 5585541
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于洪军: 手机-13945854586 宅电-5585496
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孙作恩:手机-13089802270、13796923123宅电- 5561096
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张臣: 手机-13936591788 宅电-5556691
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建华: 手机- 13846091678、13946801598宅电-5578382
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中队长崔光日: 手机-13904871634 宅电-5580634
何文明:手机- 13009952155 办公室-5588236
鸡东县公安局控申科科长魏全举:手机- 13009896465 宅电-2385557 鸡东县公安局控申科 副科长 李宝强:手机- 1394586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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