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国际上中共三十名高官在国外被起诉
法轮功遭迫害已九年多,在2002至2007年间,中共三十名高官被法轮功学员在全球33个国家和地区,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54项罪名提出民事诉讼或刑事控告。
2007年,被澳洲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的中共商务部长薄熙来被澳洲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成为海外被判决有罪的中共最高官员。
除了薄熙来,前北京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及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都在美国被判有罪,而中共驻加拿大前副总领事潘新春在加拿大因诽谤法轮功被送上法庭,被判有罪后潜逃回国。
二、国内律师界和正义人士对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反映
在中国国内,全国十大律师之一高智晟、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等人,纷纷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并要求对受迫害法轮功人员给予国家赔偿。一些地区出现了当地迫害大法弟子的“六一零”组织将过去非法对大法弟子的罚款如数主动退赔的现象。
河北省王博全家一直坚持合法上访,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六位北京律师李和平、滕彪等首次以一个律师群体,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堂堂正正辩护。
三、国内成功获得赔偿案例
1、河北省涿州市警察何雪健强奸大法弟子被判刑八年并遭恶报。2005年11月,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恶警何雪健强奸两位与其母年纪相仿的法轮功女学员刘季芝和韩玉芝。此消息曝光后,举世震惊。世界各地的中国使、领馆门前聚集起抗议的人群,强烈要求惩处恶警何雪健,在强烈的国际社会压力下,中国当局不得不把何雪健判刑八年。何雪健不仅被判刑还遭到恶报,现已患阴茎癌,其阴茎和睾丸全都被切除,手术后其三次自杀未遂,生不如死。
2、2008年7月,山东诸城大法弟子刘秀梅被迫害致死,家属上告获得赔偿十二万元。
今年7月10日上午刘秀梅在自家开的粮油店里遭恶警非法抄家、绑架关押,7月27日,也就是17天后,家属被通知去中医院时,家属赶到时,人已死亡。家人悲痛万分,提出欲打官司,并争取刘秀梅的遗体在诸城殡仪馆冷冻。最后获得十二万元赔偿。
3、2007年10月,山东莱芜大法弟子亓廷松被迫害致死,家属上告获得赔偿八万元,停尸费一万八千元。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亓廷松被莱芜恶警绑架,十一月十一日被迫害致死。亓廷松家属半年来不停的上告,屡遭侮辱、甚至威胁恫吓。后来在法庭上莱芜市公安局理屈词穷,不得不答应律师的调解,进行经济赔偿,赔偿亓廷松家属八万元人民币及停尸费一万八千元。亓廷松遗体于零八年五月十四日火化。
4、2007年5月,辽宁省大法弟子王淑霞一天半内被迫害去世,家属获得赔偿19万元。
辽宁省大法弟子王淑霞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绑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八年五月三日被劫持到沈阳监狱,五月五日恶警给其家人打电话,声称年仅45岁的王淑霞因心梗而死。家人前去看望,见其身上有伤。王淑霞在这短短的一天半时间内就给迫害死了,家人心中悲愤交加,一定要讨回个公道。监狱方面做贼心虚,拿出十九万元钱作为赔偿。
当然在聘请律师维护人间正义的同时,整体也要提高上来,抓紧向当地民众讲真相。这里我们找到了三篇明慧网上体会文章,供同修参考、切磋:《就请常人律师问题与同修交流(08年7月27日)》、《就请律师问题与同修们交流(08年8月12日)》、《在作无罪辩护中把握救人主线(0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