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大法弟子孔红云遭绑架陷害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河北省保定市大法弟子孔红云于今年三月十四日被当地恶警绑架,被劫持在保定市看守所。在恶警的构陷下,孔红云被非法判刑三年。孔红云不服,要求中级法院从新审理。请海内外同修加紧营救。

孔红云,三十六岁,中专文化,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人,二零零六年冬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前离异,幼小的女儿判给男方,但一直是孔红云带着,娘儿俩相依为命,靠租赁棉纺宿舍临街门面开诊所为生。孔红云对患者真诚友善,付出多,收费少,更重要的是她不但能医治患者的病痛,还从根子上查找他们的病因,从思想上启发他们的善念,教他们如何培养健康的心理从而有健康的身体,使患者减少病痛或远离病魔的折磨,深得患者信赖。

今年三月十四日,保定市依棉派出所、新市区国保大队恶警在做了诬陷、绑架准备后,突然闯进诊所非法将其绑架,在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查封诊所。同时,几乎将所有房间内物品拍照,给孔红云个人照相,甚至香炉也被他们视为证据。临走还要将房间钥匙拿走,孩子的父亲及邻居上前与他们交涉,说孩子学校在这儿,换件衣服怎么办?恶警才把钥匙归还他们。恶警绑架孔红云前,为了寻找所谓证据,曾派人伪装病人以输液为由潜入孔红云经营的诊所,进行暗中录音、监视等。

孔红云被非法羁押在保定市看守所后,她的70多岁的母亲和做生意的哥哥四处托人,多次从老家满城大册营赶来找依棉派出所要求见人,送些衣服、生活用品等都遭拒绝,他们要么说案子上交了,你找上面去,推脱责任,要么说他是重点,谁也不敢管,致使孔红云一段时间在里面连卫生纸都得借用同宿舍的人用,派出所跟家人说他们也在小孔身上“尽了心了”,可那是怎样的“尽心”?劝说其放弃修炼大法,出卖朋友、老师,放弃人的正信、良知及做人的根本,换回苟且偷生。因此孔红云态度坚决,没有配合,派出所加重迫害,将她的案子移交法院。家人送进衣服等物品后,每逢看守所接见日(每月两次),母亲只身一人从老家过来希望能见上女儿一面,望眼欲穿,孔红云的10岁的女儿离开妈妈七个月了,做梦都盼着妈妈的消息、接送自己上学。公安派出所随意非法抄家、门脸查封,房主迫于压力停止孔家租住,一老一少见个面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一家人身心受到摧残,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失。

依棉派出所及新市区国保大队恶警,罗列所谓证据,诱骗孔红云承认,新市区法院在六月中旬对孔红云进行非法开庭,六月二十六日,新市区法院下发刑事判决书,其中写道:被告人孔红云制作××光盘217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孔红云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孔红云不服,在看守所自己写了上诉状申诉炼法轮功没有犯法,刻录光盘,向世人讲明共产邪党栽赃、诬陷、迫害法轮功真相没有错,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家人在外面也请了律师向中级法院要求从新审理。近日听说中级法院要把案子退回到新市区法院,维持原判。

在此良言相劝:保定市所有涉及此案的公、检、法、司执法及政府官员,对待法轮功案子要么主持正义,要么退避三舍,要么设法帮助大法弟子,再不要违心地参与迫害善良、助纣为虐的事了,天灭中共在即,善恶有报是天理,到那时,你想用上面的指示、定性的就是错的来当你犯罪的借口是行不通的。


新市区法院参与迫害孔红云案子的直接责任人:

审判长:孙逊 审判员:李茗媛 赵杰 书记员:赵宁
参与迫害孔红云的相关单位、人员:保定区号0312

向阳南路花园里依棉派出所
电话:0312-3233567
所长:李强13903120030、曹巨光13703288999
指导员:王连所13032055888
恶警:金双德 手机:15831566660
其他警察手机:13333122891、13333122767、13333121092

新市区国保大队:
地址:向阳南路738号梅兰菊社区院内西南角二层小白楼,蓝色铁防盗门。
保定新市区国保大队长:卢五锁,手机13333122522
其他人员:裴红(40岁左右)、张长林等

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
办公电话:由0312-3071100转20775
队长:  冯永(主要负责人): 13333120899 13930881836
刘文军:(女)开一黑色小轿车
孙力: 13333122086 刘振昌 13333120906
王洪恩 13333120869
吴文生 13333120880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

保定市防范办(610):
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5号
主任 马文河(市委副秘书长)3089759(办) 3020706(宅)13603222316
副主任 苏占国 3089935(办) 5010480(宅)13833216668

保定市政法委(综治办):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12号
王会平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3089066
刘晓坤 常务副书记 3089985(办) 3228568(宅)13070568669
时群 副书记 3089810(办) 2050784(宅)13032088598
张敬东 副书记 3089937(办) 5098928(宅)13603125538
高山 副书记 3089833(办) 5066378(宅)13503369096
曹彦杰 综治办副主任 3089791(办) 3052918(宅)13833225832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0号
王星亮 常务副局长3038250(办)13333128888
王洛武 副局长 3063366(办) 13903128066
苏克强 副局长 3038251(办) 1390312566
王 启 副局长 3062179(办)13833258788
吴 宪 政治部主任3058789(办)13333122222(主管迫害法轮功)
焦志刚 纪检书记3050995(办)13313322666
贾瑞歧 副局长 3028133(办) 13333127777
胡六化 副局长 2019172(办)13832252088
周彦仓 副局长 3855656(办)13803281166
段荣才 副局长 3038002(办)13603321766

保定市新市区检察院:地址:阳光北大街829号(五一九路往西第一个路口西南角) 批捕科:冯志民
朱检察官:13832221188
起诉科科长:高玉柱:13931228622

保定市新市区法院: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406号 邮编071051
王克俭 院长 3013660
李建民 副院长 3097112
陈子录 副院长 3097113
张继勇 副院长(主管刑事) 13513326826
刑庭: 3097232
刑庭庭长:孙逊 (较邪恶,曾非法主审迫害很多大法学员)

执法人员名单:
李茗媛 李强  王丽丽、李强、赵志军、石竹、冯永胜、李伟、贾粲、赵杰、孙逊、王磊、续永强、何冬梅、史国良、钱进宽、张吉、李茗媛、李越武、申明珠、鲍云书、刘宗义、张文新、郑舒刚、孙宝哲、张晶晶、焦丽菊、李谚、朱超、周文月、戴锡安、李冀军、姜文琦、冯永胜、董勃、杨锋锐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1号 邮编071051
李毅: 书记兼院长(主管刑事) 3103110
靳晓光: 副院长
杜永乐: 办公室 3103019 3103113
刑一庭:
蒋海清 (上诉期间的主要负责人)刑一庭庭长 3103092 办3103091 手机13833229366
审判长:蒋海清
审判员:苑大学、张文汉
书记员:王洪月

保定市看守所:
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328号 邮编071000
所长:崔继明  办公电话:5027634、5028774
手机:1393122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