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付芳桂遭受的四次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湖南省岳阳大法弟子付芳桂、女、汉族、五十多岁。1996年得法,开始并没有真正走入修炼。那时,家庭经济条件差,有六个小孩,家庭不和,各种执著放不下,觉得修炼太难。直至99年6月,被别人一架打醒了,她也被骂通了。就到大法书中去找,明白了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她决心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返本归真。

1999年7月20日,她从电视中看到对大法诽谤、污蔑、打压,感到很困惑:“真、善、忍不好吗?”“是不是政府对法轮功不了解搞错了?”2000年正月20日,她与同修结伴到北京去,第二天中午他们到信访办,信访办打电话通知岳阳驻京办事处,她们(十二人)就被周××、洛王司法所的张益飞、李海雄等人搜走身上的全部钱财,带回岳阳,非法关押在岳阳市收教所45天,勒索生活费650元,还逼迫家人打了3000元的条子,到现在都没有退还,也不知在谁的手中。

在收教所,她们因为阅读大法师父的经文,被一人姓孙的女干警抢走,后来她们就从孙某手中抢回。过了几天,市里来了一个又高又大的男人,把一位老年大法弟子阅读的《转法轮》给抢了。她们一齐上去对他说:“你今天如果不把书还她,你今天就出不了这门。”直到把书还给她们。非法关押到41天,她们开始绝食,直到全部放回,她们感到了做好人的艰难。

2000年11月26下午5时左右,她刚从街上回来还没进家门,洛王司法所的张益飞、李勇飞就要抓她。她就跑,一口大塘挡住去路,她就说:“你们过来,我就跳下去。”这时,她弟弟看到了就对张、李二人说:“你们为什么抓她、逼她走投无路,她又没做坏事。”他们二人就逼她弟弟写保证,她弟弟不肯,他们就打她的弟弟。她看到弟弟被打,就从塘边来到大路上被绑架,非法关押在鹏辉大酒店一个月。

2001年大年初十,她抱着外孙在她妹妹的店里玩,洛王杨林志领着一帮人来到她面前,她走出门,就被他们几个人绑架,非法关押在鹏辉大酒店一个月。连她的妹妹一同绑架,她们绝食4天,后来市里来了一位主任,问她们为什么不吃饭?她们回答说:“我在带外孙,妹妹在做生意,我们被抓来了,孩子吃什么?”后来他就打了一个电话给知青场的书记杨德良,这样才把她们放回家。

然后,他们又派一些人24小时看守她,第一晚打一通宵的牌,第二天她就对他们讲:“你们不能在我家打牌,不能在我家凉台上撒尿,也不能把我的门关上,更不能让一个大男人在我家过夜(她丈夫不在家)。”他们说:“你为什么有这么多不能?”杨进初说:“我明天就把你关起来。”她说:“你不必抓了。”他又说:“你不就是个死!”她说:“我不会让你们占便宜的”。这天是杨进初在她家过夜,当晚十点多钟,她就从家中走出去,把那些人吓的一宿未睡,汽车站、火车站、船码头找了一夜。第三天下午她回来了,直接找到场部讲真相,他们才知道这样做不好,以后再没有人看守她了。

2003年12月,她和同修做真相,被人举报,被八字门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湖滨拘留所15天,勒索生活费230元。她们告诉派出所的干警,不要迫害好人,给他们讲善恶必报的天理。他们不信,其中有1人于2004年4月份,出车祸成了植物人。另一个迫害她们的干警姓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