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大法弟子写交流观点的文章、法会发言稿,等等,必须要出自为法、为他的目地,才真正具有发表价值(当然,这里不是提倡绝对化、走极端)。因为出自为法、为同修、为众生的基点写文章,就会严肃审视:自己所写的,是否证实了大法在某一方面的具体体现?比如大法的无私、洪大、慈悲、对人心的净化作用,等等,是否为世人讲清了某个真相?而且会把这些作为自己写文章必须达到的要求,从而下功夫用心的去做到。
如果只是为了参与,其实还是掺杂了自我的基点:我参与了,我没落下,我交卷了……。至于参与后给别人带来什么,能给证实法带来什么正面效果,对众生得救有什么帮助,就不用考虑了。
还有前面提到的罗列不足的文章,把明慧作为曝光自己丑陋和不足的场所,带着曝光出来自己就好修、魔难就能减轻的想法,看起来挺好,从更高的标准看是不对的:只写出自己的不好,却没有写通过学法怎么变好了;只写了决心做好,却没实际写出是否通过修大法放下了不好的东西,从而提升了境界。这不是在证实法。常人不学法只看人,常人看了这些文章,会觉的你们大法弟子怎么这样?而不是从中感到大法的美好、高尚和对大法的向往。
其实,出于自私自我目地的所言所行,难免会加重情况的复杂,甚至给别人造成自己意想不到的麻烦。而心性境界的提高,才是长功的前提。只想甩掉麻烦,而不注重在法上认识法,很象常人追求幸福,谁说哪个方法灵就去试哪个方法。修炼人应该更理性,更身体力行的实修。向内找不是为了曝光出来不好的东西给别人看,而是为了放下,通过自己的修炼经历证实大法度人的效果。
个人现阶段的一点认识。谨供同修参考。